第317章(第2/2頁)

要是被燈塔國照到,很多本來能做成的事,也要搞得很復雜,或者是根本就辦不成。

南總工看似在主持手機芯片的工作,其實只是掛名,他真正的工作內容,還是他一直想要做的計算機芯片。

想要做芯片,就得有人。

此時現培養,大概……一定是來不及的。

只能靠挖。

要挖也沒這麽容易,頂尖人才除了看錢之外,還看能不能辦成事。

漫威的超英們都化身「伐木累俠」,做芯片也不是一個人能搞定的。

團隊和硬件不行,代表著玩完。

腦子壞掉了才會為了多給的仨瓜倆棗跳槽去一個小破公司。

然後很長時間做不出產品,從此在簡歷上留下汙點。

大芯片公司的人挖不動,要挖就得連根挖,把整個團隊端走。

一兩個美、日、韓的人跑到中國來工作,比較合理。

幾百個人拋家棄國一窩蜂的來,不太現實。

李俏匯報了一個挖人的好地方——台積電。

語言相通、距離不遠、技術優秀,特別是,他們現在還在鬧內亂。

“鬧內亂好啊,人心思變,很容易就被說服了。”安夏很高興。

高興得太早了,他們內亂的原因就是有兩派人。一派人想跟著老領導,另一派人想跟著新領導。

新領導只想自立門戶,不想去哪個公司打工。

第三者是無法插足的。

李俏已經打算放棄了,安夏對她說:“別急啊,萬一有可以合作的機會呢。先看看兩邊的情況,挖不了人,至少咱們可以建立友好合作關系。多一個朋友多條路。”

這場內亂以新領導帶著三百多個員工到大陸辦廠而告終。

安夏第一個去他們新辦公室拜訪,就芯片技術和專利的問題坦率地交換了意見。

安夏有心跟他們合作,先給他們第一筆手機芯片的訂單,也算是在大陸開張大吉,討個吉利。

但是,她很快就發現了問題。

“張總,有個小問題,你們這邊的員工用的這些技術,是自研的嗎?”

這個問題其實就是明知故問,安夏甚至看到某中一個人生成的圖表上還帶有台積電的標。

張總皺著眉頭,他也意識到了問題。

這些其實不是核心技術,但是,如果台積電想動手的時候,這些,就全都是侵權。

張總此前一直在搞技術,最大的難關,就是技術突破,從來沒跟人打過官司,就連購物都沒有跟商家鬧過糾紛。

安夏則不同,她親自帶隊跟美國人撕了幾回傾銷官司,心裏帶著警惕,看什麽都是證據。

“我不太專業,如果是由專業的律師團隊來找碴,這些東西,一定會出大麻煩的。”安夏真誠地說。

很大一個要命的問題,是張總這邊的員工,本來就是台積電的人。

有很多東西,是他們自己發明出來的。

照一般人習慣性的思維:自己用自己發明出來的東西,天經地義,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在工作崗位上發明出來的東西,叫做職務發明,版權屬於公司。

發明人離開了公司,就不能再用。

用了,就是侵權。

要賠錢。

巨大的不穩定因素,讓安夏也不敢把訂單給他們了,她建議張總先好好把公司內部的工作流程梳理一下,把需要用到的技術全部列出來,再一一跟台積電擁有專利、版權的技術對應。

已經是台積電專利的,一定要避開,或者用別的什麽手段替代,混過去。

不能這麽赤眉白眼,甚至還帶著LOGO的用。

一句「不用」,說得簡單,做起來卻非常艱難。

想要繞開台積電,就得有自己的技術,哪怕只是魔改,也得有硬件。

張總早年在美國待了幾十年,交遊廣闊,比安夏的人脈高到不知道哪裏去了。

但是……親兄弟明算賬,想要搞硬件,首先,得人家願意賣,其次,得有錢買。

張總率眾出走台積電,算是孤注一擲,原本應該屬於他的很多錢都放棄了。

於是,他想到了安夏,想借一點,或者投資一點。

安夏滿口答應,她要求帶上她跟南總工一起去,問就是我們的手機芯片開發用的設備也需要更新了,想看看有沒有好用的,想買來換上。

張總也答應了。

他唯一的一個小問題是:“我這次拜托的是教會的朋友,他們比較講究……嗯……我聽說,你們大陸人都是無神論者。在言語交談的時候,如果他們說了什麽,也請你們就當沒聽見。”

“哈哈哈,張總說笑了。他們是基督教還是天主教,需要背新約和舊約嗎?我可以提前背飯前祈禱詞,拉丁語版的都可以。”

安夏心想,要是張總到紫金的程序員萬神殿來轉一圈,會不會被他們過於實用主義的信仰嚇暈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