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瀾海的代言合同(第2/2頁)

周亞磊聽到這話,略微有些詫異。

不接商演的明星,這實屬罕見。

周亞磊連忙點頭答道:“明白明白,這是肯定的。我們可以保證,品牌代言的活動,每年不會超過三場,這些都會寫在合同裏。”

品牌新品發布會這種重磅活動,還是要參加的,這個方醒能理解。

不過,線下地推的活動,方醒是不打算參加的。

如果是每年三場品牌活動的話,瀾海衣櫥的確實很有誠意。

喬英紅壓低聲音,像是和周亞磊說悄悄話似的:“周總,偷偷告訴你,我們老板已經接到春晚的聯排通知。

“現在簽代言合同,瀾海集團肯定是賺的。要是等到明年,估計就要排隊了。”

方醒在旁邊聽著,都有點覺得喬英紅這“王婆賣瓜”的本事,也太強了。

雖然她說的話,都是事實,但這種自吹自擂的方式,讓方醒都開始感覺尷尬了。

不過,這也就是搞文藝的,和搞生意的區別。

為什麽明星都需要請經紀人?就是這個原因。

方醒拉不下臉,這樣自吹自擂。

喬英紅就不一樣了,只要能擡高方醒身價的辦法,她都會嘗試。

全都說實話,這已經是最老實的經紀人了。

周亞磊連忙附和:“當然當然,這不嘛,我一聽能合作,馬不停蹄的就飛過來了。”

其實,如果站在商業談判的角度上來說。

周亞磊不應該這麽說話的。

他應該盡量擡高瀾海衣櫥的品牌價值,然後貶低方醒的代言價值。

這樣談,才能壓低代言費。

不過,使用這種策略有一個前提。

雙方是在平等的談判地位裏,才能這麽談。

可是,現在完全是方醒一方主導。

方醒在選擇代言的時候,有太多的選擇。

如果覺得瀾海衣櫥不滿意,立馬換一家,當天就能簽約。

在這種不對等的談判地位下,周亞磊只能點頭附和。

只要能拿下這個代言合同就行,其他要求,已經不能提了。

“今天有點匆忙,都沒有好好招待周總,真是過意不去。”

聊了一個多小時,一些重要的代言細則都敲定了,喬英紅準備結束今天的談判。

“怪我,怪我來得太突然。那今天就先到這裏,回去之後,我會讓人發合同過來,方先生和喬總先過目,如果覺得沒問題,我們再約個時間簽合同。”周亞磊辦事也非常幹脆。

“好,那就先這樣。”

喬英紅起身,和周亞磊握了握手。

方醒也跟著起身,握了握手,然後各自回去準備簽合同的事宜。

瀾海集團的效率很高。

當天下午就把初版合同發了過來。

喬英紅找了公司法務,看過合同之後,又提了幾個小細節。

瀾海集團也按照喬英紅的意思,進行了修改。

下午四點半的時候,最終版合同發過來,雙方確定沒有問題。

於是,周亞磊就約了三天後,在東海世貿國際媒體中心舉行發布會,到時候現場舉行簽約儀式。

代言合同談妥之後,喬英紅又打電話給咨詢公司,拿到了瀾海集團的資料,確定沒有問題之後,才通知方醒三天後出席簽約發布會。

雙方確定行程之後,一起發布微博動態,宣布這個消息,並且邀請媒體朋友參加三天後的簽約發布會。

當天上午。

發布會和簽約儀式十點開始。

方醒九點就來到東海世貿國際媒體中心,在化妝間換上了瀾海衣櫥的衣服。

瀾海集團的CBO助理羅曉妍,親自幫忙整理西裝:“方先生,我是羅總的助理,以後由我負責你的服飾。以後方先生出席活動的時候,需要用到什麽服飾,都可以和我聯系,聯系方式我已經交給您的經紀人了。”

“好。”方醒隨口答應。

既然擔任了瀾海衣櫥的形象代言人,在出席活動的,能穿瀾海衣櫥的服飾,自然要多穿。

當然,如果瀾海衣櫥的衣服沒有合適的,也不是必須強求。

比如很多舞台服裝,瀾海衣櫥是提供不了的。

發布會開始之後,方醒出場和媒體記者見面。

然後現場進行簽約儀式,最後答記者問。

雖然是瀾海衣櫥的代言簽約儀式,但記者問的問題,大部分都和《歌聲》有關。

因為方醒在《歌聲》上奪冠之後,一直沒有出現在公眾視野裏,記者想問都找不到人。

方醒每次回答完記者的問題,後面都要加一句:“我已經瀾海衣櫥的代言人了,大家盡量問和瀾海衣櫥有管的問題,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