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一份寬松的合同(第2/2頁)

潮音文化的合同,最嚴的一條,是藝人不能拒絕公司安排的工作。

這一條嚴格程度,就看公司到底能殘忍到什麽程度。

一邊打吊瓶,一邊接通告這種事,在潮音文化這種大公司裏,不是什麽稀奇事。

松石唱片的合同比較寬松,但是有一條,簽約之後,制作的所有歌曲,只能讓松石唱片發行。

這一條是松石唱片合同的硬性條款。

方醒看到這條,覺得挺合理。

因為松石唱片這份合約,與其說是簽一個歌手,不如說是簽一個音樂制作人。

如果松石唱片簽了一個音樂制作人,這個音樂制作人還把歌交給別的公司發行,那松石唱片簽這人幹嘛?

方醒看完這份合同之後,對合同的大體方向還是滿意的,具體的分成和細則,需要當面談。

當然。

合同不著急簽,可以等這次的公演結束之後再說。

松石唱片也沒有催促簽約。

事實上,方醒、松石唱片和潮音文化,三方都在觀望,都在等這次公演的結果。

如果這次公演,方醒輸給了吳俊晨,那麽風頭必然會有所下降。

到時候,潮音文化就可以以此壓價。

松石唱片也是一樣。

雖然松石唱片開出了一份很寬松的合同,但松石唱片是一家公司,也是要賺錢的。

合同的藝人分成少一點,公司就能多賺一點。

方醒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也在等。

只要這次公演贏了吳俊晨,那在談合同的時候,可以拿到更高的分成比例。

方醒不是純粹的商人,但也不是聖人,也想要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