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公司改組計劃(第2/2頁)
要求靈悅每塊MP3補償朗科十塊錢的專利費。
如此靈悅來你也要補償朗科接近100萬。
同時深市法院要求靈悅在一個月之類停止銷售涉及朗科專利的產品。
這也給了靈悅一定的緩沖時期。
很多媒體分析,法院之所以這麽判,有兩個原因。
一個是要尊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因此判朗科獲勝,只有這樣才能夠不給西方以口實,順利軟著陸。
還有一個是法院其實是比較同情靈悅的,所以在執法尺度上面有所放松,給靈悅一個多月的緩沖時間,而且駁回了朗科,張口閉口就要數百萬的請求。
靈悅不服氣,繼續上訴,這是為了拖延時間。
朗科也不服氣,也選擇了上訴,因為他們對賠償金額不滿意。
鄧雲看著法院的判決書並不是特別滿意,他對著下屬就是一頓責罵。
“我們朗科的專利是個B子?別人想上就上,想走就走?扔點錢就了事了??”
最讓鄧雲郁悶的是,從開庭到現在,靈悅公司一直氣定神閑,沒有絲毫的慌亂,似乎每一步都是按照自己的節奏在走。
而且自始至終,無論是在和朗科的談判上,還是在和摩托羅拉的談判上。
靈悅公司都絲毫不松口,他們似乎沒有一點點危機意識,難道他們不知道春節之後靈悅MP3被停止銷售,他們的現金會出現嚴重的危機嗎?!
朗科公司開始對果美商城施壓,朗科公開表示,目前法院已經對哪個公司所屬的專利進行了明確,如果銷售商城繼續銷售違反法律規定的產品,那麽朗科會保留追訴商城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