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要做就做爆款(第2/2頁)

只要這個難關攻克了,那麽生產MP3就水到渠成了。

周淩華當機立斷說道:“我把廠子裏的技術員都召集到一起,你看你什麽時候方便,我們好好商量一下,如果可以先做一個樣品出來再說。”

陳瀟點點頭說道:“我先將相關的資料整理一下。”

趁著夏國還沒有進入WTO,沒有實施國際統一的專利標準,專利要趕緊申請。

陳瀟的記憶中,MP3的國際專利巨復雜。

第一類是音頻編/解碼專利,包括有:wma,其專利擁有者是微軟;MP3,其擁有者是湯姆遜。此外還涉及有Sisvel,MPEGLA等專利管理機構。

第二類是MP3播放器的發明專利:即MP3播放器本身專利,關於MP3最早、最先是誰發明的大家已經不知道了,有人說是德國人,有人說是南韓的三星,到底是誰搞出來了,各有各的說辭。

第三類是其他專利,例如MP3的外觀一類的,也是各有各的說辭。

就是因為專利太亂了,所以大家都沒有交專利費各幹各的。

陳瀟申請相關的發明專利,也不是要在國際上和三星、索尼等企業競爭,而是拿到國內市場的話語權。

夏國那麽大,這個紅利吃到都很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