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魁地奇與混沌魔法(第2/2頁)

這天,他在圖書館找到了一本奇怪的魔法書,手抄本的。

《混沌之樂》!

這是一位麻瓜——奧斯汀·奧斯曼·斯貝爾,70年代著作的魔法書。

他雖然是個麻瓜,但鄰居是個女巫,從小就接觸了魔法,後來還娶了她。

這本書就是他以麻瓜的視角來闡述魔法,甚至進一步摸索麻瓜施法的可能。

這位斯貝爾後來在麻瓜世界還成了著名的神秘學者,創立了一種“魔法流派”,也就是混沌派。

這個混沌派不是亞空間四小販那種需要正義審判,直接化灰的混沌。

它的意思是:

世界本就是不可知的,任何一種信仰體系,無論科學還是宗教都不可能是正確的。

因為人本身就是這個世界微小的一部分,以人類渺小的感官和視角,無法正確的認識這個世界的真相。或者說人類對世界的認識是極其片面的……

比如我們眼中的世界是多彩的,但是在一些動物的眼中是黑白的,另一些動物的眼中則要絢爛十倍。

而一些動物根本沒有眼睛,在它們的感知中,世界就是另外的樣子。

所謂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而真正能讓我們認識到的,只有唯心的世界。強調的就是意志的力量。

為什麽世界會出現神和神話呢?因為人天生就害怕混沌。也就是無序。

相比起相信這個世界是混沌無序,沒有人掌管的,人們更願意相信有神秘的力量在操縱一切。

哪怕這個力量的主人是陰晴不定的天神。

但混沌派不把那些宗教偶像視為自己的神。

之所以取名為混沌,就是強調:沒有規定、沒有組織、沒有律法,一切以自身意志和實用為前提。

混沌派相信魔法是一種因意志變化而產生的科學,魔法僅僅是意識影響物質的藝術或者手藝。

其它神秘學及相關組織中搞巫術或魔法中認為,如果亂施用魔法,會受到三倍的報償。

而這一派認為,三倍報償的現象不是客觀的規律,之所以會出現,只不過是因為使用者自身的內疚與不安情緒造成的。

也就是:我不認可什麽三倍報償,我就白嫖!所以我就能白嫖!我相信的,就是真的!

正因為如此,這一派的思想很活躍,甚至搞出了拿機器貓(多啦A夢)作為神,拿蜘蛛俠作為神,拿鹹蛋超人作為神等,都是他們實踐魔法的手段,而這樣在實踐效果中是管用的。

就是自己拿出一個手辦,然後不停的向祂祈禱,把祂當做自己的神。

這種心念,最後會成為一種力量,以一種隱秘的方式,把結果引向自己祈禱的方向。

巧合的是,在心理學中也有類似的觀點,叫做“吸引力法則”——一般指人的心念(思想)總是與和其一致的現實相互吸引,或者說這是一種“心想事成”。

泰德手裏這本《混沌之樂》就是當初斯貝爾原本的手抄本,詳細地闡述了“意志魔法”的可能性。

泰德看了之後都有點恍惚:這玩意行不行啊?

在魔法界的普遍認識就是:魔法=魔力+意志。

現在你單純的說意志,這靠譜嗎?

畢竟這個世界是物質的,要是光唯心就能改變現實,那我在極端憤怒的情況下,真的就要一拳打穿50米鋼板了!

但撇開魔法不談,如果是心靈異能的話——這玩意好像還真有搞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