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周一雙更(第2/4頁)
先帝在位時手段狠辣,因他而死的無辜之人不會只有當年的平南王妃,但這份罪己詔上只提到了她。
許多人都猜測,應是新帝或太子做了什麽,才能讓先帝願意寫下這樣一份罪己詔,自認過錯。
卻無人知曉,當日祝隱洲是逼先帝於彌留之際在他自己的全屍與身後名之間選擇。
若先帝不願寫罪己詔,不願承認自己當初不該毒殺平南王妃,祝隱洲便會像當年先帝對待平南王妃那樣,將他的屍身扔去亂葬崗。
先帝最終還是更想像自己的先祖一樣被葬入皇陵,死後繼續受萬民供養,是以他留下了這份罪己詔。
但祝隱洲並未像他所允諾的那樣,將先帝葬入皇陵。
他親眼看著斷雲將先帝只著白色中衣的屍身扔去了亂葬崗,讓那個披著人皮的惡鬼像他的母親一樣,被野犬啃咬撕扯,死後也不得安寧,不得完整。
此事在人倫綱常的準則下稱得上是絕對的大逆不道。但同樣對自己的父親懷有恨意的新帝對此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由著祝隱洲去做了。
皇帝知道,母親慘死之事給祝隱洲留下了很大的影響。他希望祝隱洲能走出他母親毒發身亡的那一日。
而就連祝隱洲的父親都不知道的是,在原本應該放著先帝屍身的帝王棺槨中,祝隱洲只放入了一根他母親在世時最喜歡的木蘭發簪。
先帝寧肯寫下一份違心的罪己詔,也希望自己死後能繼續受萬民供養。祝隱洲卻絕不會讓他如願。
當年先帝鄙夷祝隱洲的母親,輕而易舉地剝奪了她的生命,祝隱洲便用一根母親的發簪,替先帝受了那些他格外看重的千秋萬代的供養與敬奉。
明老夫人得知新帝在登基大典上公布了先帝的罪己詔後,便立即吩咐任何人都不能在明府議論此事,尤其是不許在沈晗霜面前提起。
無論皇家再發生任何事,也無論當今太子曾有過怎樣的兒時經歷,老夫人都不願這些事情再來打擾孫女的平靜生活。
尤其是在得知當年的平南王妃竟是在皇權的傾軋下慘死後,明老夫人心底對皇室的抵觸更甚。
她不願自己的孫女沾染那些復雜的,陰暗的,沾滿了鮮血的事情。
而明溪院中的沈晗霜其實已經得知了此事。
洛陽城中都已經傳遍了,沈晗霜今日在城中逛了一圈,想不知道都難。
雖曾和祝隱洲做過夫妻,在平南王府生活過三年,但沈晗霜和其他人一樣,時至今日才知道有關祝隱洲的母親早逝的真相。
在此之前,她從不知道,自己下意識不願打心底裏尊敬的那位先帝,當年曾殘忍地在祝隱洲面前賜死了他的母親。
成婚後隨祝隱洲進宮向先帝請安的那日,沈晗霜便十分不喜他落在自己身上的那種眼神。
似是在打量什麽廉價的,上不得台面的劣質物件。
卻不曾想,除了那種讓人心生不適的眼神以外,身為帝王,他的厭惡與鄙夷可以輕易奪去一個無辜之人的性命。
思及那個自己從未見過的平南王妃,思及或許還有很多與她有同樣遭遇的人,沈晗霜不由得心生唏噓。
而想起當年曾親眼目睹了母親死亡的祝隱洲時,沈晗霜心神微頓。
沈晗霜曾覺得他是天之驕子,擁有旁人只能艷羨卻無法復刻的一切。
卻不知道,原來他經歷過常人難以想象的年幼時光。
以往沈晗霜是主動與祝隱洲說起那些自己與家人間相處的點點滴滴,她從未要求過祝隱洲也同樣與她分享曾經的經歷。
只是如今從外面得知這些事情,沈晗霜不由得在心底想道——
果然,他們從不曾彼此交心。
沈晗霜並未在此事上多思。她轉而想到了另一件事。
新帝登基後的確大赦天下,江既白也不必按現有的律法,因為母親犯下的命案而被撤官職,囚十年。
江既白此次回長安後,皇帝對其予以奪情,讓他不必丁憂去職,歸家守孝。今後江既白仍身居首輔之職,只平日裏著素服即可。
只是生母殺人之事也並非沒有給江既白帶來任何影響。他會被罰俸十年。
因為安府尹多年來索賄瀆職一事,牽涉其中的商人以洛陽商會的名義一起向新朝捐了一筆錢。
而離開洛陽前,江既白已把江家的所有家產都隨洛陽商會一起捐給了朝廷。
不過沈晗霜卻不是十分擔心江既白今後的生活。
皇帝既然有意要用江既白,還從江家命案中保下了他的官職,便應不會讓他在吃穿之物上有缺。至於更多的,江既白也並非是會在意那些身外之物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