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2/4頁)

向微山暴跳如雷,說他瘋了。向斐然只是冷淡地說:“待在你待過的地方,我覺得惡心。”

向微山考慮過拿一筆錢——甚至都不需要多少——去贊助他本科所在的課題組——用以惡心他。但他最終沒有。一輩子還長,只要向斐然好好地行走在生命科學的研究路上,他有的是機會幫他“修正”。

後來,他帶著他的公司赴港IPO,何等風光;他在深山中安營紮寨,耐住寂寞。

向微山已經迎娶第三位妻子了。他的第二位前妻套現十億安然離場,他的第三位妻子攜數百專利入股。風流韻事成佳話,人們說早在向微山在哈佛當博後時他們便已情愫暗生,她是他的小師妹、半個學生。很可笑,因為那時的向微山還在談說月身邊。

真假已經不重要,向斐然從沒有求證過。

他只知道向微山恨談說月,恨到厭惡、憎惡的地步。

他越往植物學深入一步,他的父親就越憎惡他的母親一分。

十月底的一場學術會議上,他遇到了當年與他參加同一屆奧賽的學生。

他不太記得對方了,因為那些年走過來,對手太多,不值得他一一放在心上。但對方顯然一直記得他,以至於在茶歇上準確無誤地找向他:“向斐然。”

向斐然只是回以禮貌的頷首。會叫他全名的人不多,他猜到他是國內的故人。

對方一直盯著他,但竭力表露出漫不經心的淡然:“真的是你,你也來美國了。哥倫比亞的夥食怎麽樣?”

聰明人不可能不察覺這前後兩句中的自相矛盾之處,他聳聳肩,補充道:“之前就聽說了你也在美國,但你太低調,不像我認識的那個,我還以為是假的。”

只要是跟他同一屆的,沒有人不對他的那種狂妄記憶深刻。他當年跟人比賽做題,是一邊背架子鼓曲譜一邊解的。“向斐然”這三個字,對於同屆來說既是陰影也是向往。

他拒絕清北的消息確定後,一個說法漸漸流傳開來:越狂妄的人越脆皮,他壓力太大,所以精神崩潰,廢了。這是一個傷仲永式的結尾,也是他們對此能想象到的唯一合理解釋。

向斐然從他的參會證件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勾勾唇角,從容地與他寒暄。

只用了兩句話,對方就有意無意地讓他知道了他在哈佛讀博,師從諾貝爾獎導師。

離去前,這位哈佛博士兩手插兜,獲得了某種姍姍來遲了數年的松弛感。他對向斐然說:“波士頓冬天冷得要命,紐約現在還能見到秋色,也不錯了,適合你。By the way,歡迎你來找我喝一杯。”

那天紐約剛下了十月的最後一場中雨,銀杏的金黃鋪滿路面,向斐然走出承辦會議的酒店旋轉門,沿著街道慢慢地走向地鐵站,逆著人流,像逆行在一條黃金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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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明寶覺得有點冷,兩條纖長的腿簡直冷得疼了。但她令自己保持了那款若無其事的微笑,問:“為什麽是不婚主義?是趕時髦嗎?”

商明寶的問法很天真,也很典型。在還沒走到婚姻的年紀鄭重其事地說自己是某某主義者,確實幼稚得可笑,看上去淺薄得經不起現實的任何浪頭。

“將來遇到很愛很愛的女孩子,也還是不婚主義嗎?”商明寶要站不住了,微微傾斜,手掌扶住墻角。

洗手間的光背著她,將她的身體發膚照得純白雪亮。

向斐然看著她,想告訴她,雖然談愛為時過早,但她就是他很喜歡很喜歡的女孩子。但是,是的,他也還是不婚主義。

他選擇了最簡略的答復:“是的。”

“為什麽?”商明寶還是重復著這個問題,變得有些茫然:“喜歡一個人,難道不想和她成立一個家,一起養育孩子,一起變老嗎?”

“一些不婚主義也可以這樣,住在一起,有孩子,幸運的話,一起到老。”

“但是,是不是真的結婚、有過婚禮,有契約證書,還是不一樣的,不是嗎?”商明寶緊皺的眉心下是一雙明亮清醒的眼睛。

她是那麽、那麽努力地想要弄明白他的規則。

“是的,不一樣,”向斐然指尖夾著的煙很久沒動,“所以在開始前,這一點就應該告知對方。”

“你沒告訴我。”

向斐然終於意識到了些她的不對勁。這個問題他剛剛已經回答過了,這次拆開成詳細的長句:

“商明寶,你知道你的人生大事不能自己做主,所以你不想跟我開始,因為你很善良,不想傷害我,不想到頭來連朋友哥哥都不能做。那天在地鐵口你說的話,我說我明白,你現在懂了嗎?”

煙霧繚繞間,他安靜地看著她的雙眼:“我知道你的身份,比你更知道我們的不可能。我不是故意瞞著你,而是我們之間,根本走不到談論婚戀觀的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