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大義滿腔!

雖然從來不願意打顏值牌,而是專心致志做音樂,但是付函畢竟是付文耀的堂哥,他們一家的基因,其實非常優秀,兄弟幾個,90分帥哥是跑不了的。

付函剛出道的時候,也是小鮮肉級別的,一身白衣,一把吉他,加上本身的底蘊與氣質,簡直就是白馬王子,被稱為“少女殺手”。

但是歲月是把殺豬刀,隨著歲月的輪回,付函就從少女殺手變成了少婦殺手、大嬸殺手、大媽殺手……

當然了,身在娛樂圈,保養比較好,加上台上的妝容,付函看起來依然是帥氣逼人。

而且,因為年齡的增長,那成熟穩重的氣質,加上一身黑紅配色的衣服,端莊大氣,就像是古代君王。

而站在角落裏,一身白衣,下擺襯紅,橫吹長笛的谷小白出來時,真的像是天君降臨一樣。

在谷小白的笛聲響起的刹那,兩個人對望了一眼。

微微點頭。

其實,在上古先秦的禮服裏,黑紅二色是大夫以上才能穿的顏色,黑色的上衣,被稱為玄端。

除了玄端之外,還有素端,是兇禮之服,其實也是比玄端更高等級的場合才能穿的禮服。

谷小白和付函兩個人的服裝設計,形制上並不相同,但都借用了上古先秦禮服的設計元素,一個黑紅配色,一個白紅配色,有著強烈的暗示。

這兩個人,和其他人都不同。

其他人,不論是合唱團還是民樂手,甚至編鐘建鼓,都是配角,都是背景。

這兩個人,才是主角!

不,在谷小白在台上的時候,他才是主角!

谷小白的笛子出來的時候,全場的焦點就轉移了。

當谷小白的吟唱和聲響起時,之前全場拼盡全力營造出來的氣氛,似乎瞬間就被刷掉了。

什麽鐘鼓齊鳴,什麽琴簫合奏,一切都被遺忘。

那一瞬間,就只有一個谷小白,站在台上!

舞台一側,全程參與了排練的樓爺心裏咯噔一下。

糟糕!

當初彩排的時候,燈光沒有全開,谷小白也沒有帶妝!

即便是這樣,當初彩排的時候,付函也是拼盡全力,才壓住了谷小白。

這孩子,簡直是舞台上天生的王者!

可現在這樣的谷小白,能壓住嗎?

壓不住會怎麽樣?

壓得住谷小白,付函就是這場當之無愧的第一。

壓不住谷小白,付函就是一個為了得第一,請原唱上台幫唱的心機boy!

付函他在台上,像是已身為人王,屹立在萬民之上,權力之巔。

但一身素端,帶妝狀態下,俊美到不似人類的谷小白,出現在舞台上時。

氣勢更盛三分。

付函又看了一眼谷小白。

這孩子,真是一點也沒有留手,如果不是我也有兩把刷子,恐怕真的要栽在這裏了。

台上,付函的表情變了。

如果單純比身體的機能,這個舞台上,有一個算一個,在谷小白的面前,一個能打的都沒有。

這孩子就是一個怪物!

五個半八度的音域,何止是變態!

但今天,付函要唱的,不是小情的《燕燕》。

他要和谷小白比的,也不是唱功。

付函對著谷小白微微一笑,似乎在說。

“小白,看著點,哥哥今天告訴你,唱歌,不只是唱而已……”

台下,大媽的心都快萌化了。

天哪嚕,小函函和小白白,天哪嚕,天哪嚕!

怎麽辦,怎麽辦,我的少女心!

到底哪一款才是我的菜!

呸,成年人才不要做選擇,我都要!

舞台上,付函的身軀挺起,表情變得嚴肅,聲音也變得極具共鳴,渾厚無比。

就算是讀了足以和歷史學博士媲美的春秋史書,就算是寫出來《燕燕》這樣的歌,但谷小白終究是一個孩子,他對《燕燕》的理解,遠遠不足。

《燕燕》是一首送別詩,可這歷史上,上下五千年,送別的,何止是一個出嫁的妹妹?

有“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悲壯。

有“孤帆遠影碧空盡,唯見長江天際流”的蕭瑟。

有“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的惜別。

有“海內存知已,天涯若比鄰”的灑脫。

有“陽關萬裏道,不見一人歸”的失落。

有“萬裏辭家事鼓鼙,金陵驛路楚雲西”的豪邁。

而《燕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首送別詩!

送別之祖,離愁之源!

這兩千多年來,有多少人,曾經因為一首《燕燕》而黯然傷神。

又有多少人,因為一首《燕燕》而慷慨悲歌。

這一切,小白,你知道嗎?

小白你最大的短板,就是因為你太年輕……

年輕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