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朱元璋的血脈傳承(第3/3頁)

這樣類似的案例,在唐朝武則天時期,曾經出現過一次,武則天的定奪,先是赦免了當事人,而後又因為其他官員的上奏,說其觸犯了王法,便又將其賜死。

同樣的難題,放在了朱元璋的身上。

大明可沒有後世勞改的概念,也不存在坐牢的刑罰。

像是那種牢獄之災,坐牢數年,甚至是數十年,那並不叫刑罰,而是叫作待審。

也就是目前這個案子,暫時不好判,當事人就在牢裏等著吧。

至於等多久,這就看案子的案情什麽時候清晰了,真相大白了,再來決定是判怎樣的刑罰。

古代刑律對於蹲牢房的時間並沒有一個嚴格的規定,有些得罪人的倒黴蛋,可能就會在牢裏蹲一輩子,而他們坐牢的理由其實就是待審,不審不判就永遠是待審狀態。

對於李氏這樣的婦人,判案確實很棘手。

符合她的刑罰,要麽就是無罪釋放,要麽就是流放或賜死。

各中的重點就在於情和法之間的分寸把握。

李氏殺子,是因為對丈夫的深愛,已經淩駕到了母愛之上。

這樣堅貞的情感,顯然引起了朱元璋的共鳴,當初的大妹子為了他,何嘗不是連自身都不顧了。

在聽到這個案子的時候,朱元璋就不由想起了曾經,那個最關鍵的時候。

是朱元璋在加入起義軍後,遇到的生死危機。

那是朱元璋受到猜忌被關押,連吃食都是問題的時候,是馬皇後忍受饑餓,節食給朱元璋吃,得以存活。

而後更是為了一口吃的,去廚房幫忙,趁人不備她將一張剛剛出鍋的烙餅貼在胸口,用衣襟掩飾起來,並帶給了朱元璋。

當她從胸前取下這塊烙餅的時候,已經是被燙出了一個焦疤。

彼時李氏的情感,雖有些扭曲,但對丈夫的這種愛,得到了朱元璋認同。

最後,朱元璋赦免了李氏的罪過。

早朝過後,華蓋殿中。

朱元璋對朱英問道:“大孫,是否認為剛才的案子,咱的定奪,有些使得大明律法的威嚴,受到了侵犯。”

在這個問題上,朱英確實不知道,該是如何回答。

朱元璋顯然也沒有追根問底的意思,而是說道。

“前唐時期,武則天碰到這樣的案子,於官員勸說下,最後還是將其賜死,而今日早朝,咱將其無罪釋放,卻無官員上奏。”

“大孫莫非以為,朝中的大臣們,是不知道前唐時期,武則天定案的典故嗎。”

“不,恰恰相反,朝中的大臣們,至少有過半都讀過,然而在今日,卻無人提起這個事情。”

“大孫,你可知道是為什麽嘛?”

朱英輕輕搖頭。

朱元璋緩緩說道:“因為咱是皇帝,是至高無上的存在,大明的律法,是咱定下的,是為了體現咱的意志。”

“大臣們知道這個典故,卻不敢提,是因為他們知道,咱也讀過這個典故。卻還是將其赦免了。”

“咱赦免了李氏,看似大明的律法受到了侵犯,然而終其緣故,終究是咱的定奪。”

“能夠赦免李氏者,也唯有咱,除了咱以外,任何人都沒有這個權力。”

“大孫可是明白了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