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反正(第4/6頁)

“這麽說,張富戶這回可憐了。司馬……”

“司馬心疼窮人總是好的,張富戶總不能就這麽認命了吧?他要有本事就找知府大人給他做主,再掰回來不就得了?”

顧同心道:你們可真是……真是什麽呢?

做好事而想不生氣,真的好難!顧同捏著幹餅沉著臉往府衙走,一不小心撞著了一個人,那人罵一句:“你瞎……誒?顧大官人?”

顧同心情也不好,差點張口也罵回去,一看他:“你?”

兩人認識,那一個是府衙的吏,他的後面,李司法雙眼放光:“顧小郎,府君大人今天沒出去吧?!”

……——

李司法終於在下午的時候回來了!他這輩子辦案都沒有這一次這麽有條理又高效過!半天半夜,他就給辦好了!

誠如祝纓所言,地面上的一些非法的勾當,小官小吏是肯定知道的。不過出於種種原因不會去管。但是當上官逼勒著要的時候,這些小官小吏權衡一下,上官不好糊弄,他們就把這些人給掏出來了。

李司法是府衙裏的官兒,不過日常是幹捕盜之類的事兒的,對這些就比較熟悉。如果換了王司功,可能就不太了解了。如果知府是冷雲,他肯定是不知道的。

李司法很快就把張無賴常聚賭的莊家給掏了出來,他一翻臉,莊家只好也拿出賬來。李司法將賬本一看,找出是這一筆,上面寫著的居然是借債。又索要契書。莊家道:“都還給他了。”

“放屁!”

“真的,賬還了,債就燒了。”

李司法冷笑一聲:“你的那些個債,能見得了光?你不得留著點兒把柄?”

“真沒有。”

“還有別的契沒有?沒給他個收據什麽的?”

莊家道:“他連個字都不認識,怎麽會想到要收據?”

“那你跟我走吧你!”李司法一個眼風,兩個手下一條鐵鏈把莊家給鎖了,不但鎖了他,連他兄弟都鎖了。物證不夠、人證來湊。鎖完人想起來還有賭具要查抄,險些將莊家的家都給抄了!

莊家道:“李大人,饒命、饒命!有!有!契書沒燒!”

他終於翻出了當初張無賴的借據,上面記得就很清楚了,某年月日,張無賴賭債若幹貫、利息若幹錢,後面按了個指印。整張契書上面被畫了個大大的勾,以示作廢。

李司法沖他腦袋拍了好幾下:“你能幹了!你出息了!連老子都敢糊弄了!說!這是怎麽回事?”

莊家哭著說:“這不是……怕官府嗎?”

賭博這事兒它犯法!只要是賭財物的,凡參與賭博的,不論輸贏起手就能打到一百棍,贏得多了按偷盜算,還累計,上限能判到流放。眾所周知,十賭十輸,莊家通吃,所以一般莊家能判到流放。除非他們的賭的是——弓射之類,這個是習武,就算賭錢也不入罪。這幾塊料也沒那個正經本事,是各種賭博的遊戲都玩,獨獨放過了射箭類。

莊家的兩本賬,一本是糊弄人的“放貸賬”,另一本才是自己的存根,即賭博所得。他自己一個人開不了這麽大的攤子,也有些幫手,得給人分賬,所以要辦個收支、分紅的賬目。又因彼此也擔心對方從中貪汙,莊家將這勾了的契書留下,是為了與同黨分錢時做依據的。

李司法又將他的頭打了幾下:“都識文解字的,幹什麽不好?!不幹好事!”

莊家心說:我孝敬你的時候你怎麽不這麽說呢?

然後是撲過去找張富戶。張富戶一家又急、又氣、又羞、又怒還灰心,還得強忍著幹活兒。丟了地,丟了臉,日子還得過。

李司法上門,張富戶一見他就哭了。李司法不像以前那樣安慰他,開口就是:“娘們兒似的嚎什麽喪呢?快著!知府大人回來了,他老人家真是英明!一回來就看出來毛病了。你當初立契,誰做的證,誰做的保?”

張富戶一家怯怯地問:“李大人莫不是拿我們尋開心?知府大人也不喜歡富戶的吧?”

“呸!”李司法道,“知府大人最是英明,什麽不喜歡富戶?是不喜歡違法!不就荊五那事兒嗎?荊五幹得對了?呵呵!敢騎到府衙頭上,打不死他個小兔崽子!將自己與荊家放到一類,也不看看你配不配!趁早的,不想翻案我就走了!你哭死算了!下回再來一個與你打官司的無賴,我就都讓給章司馬審,再不管你了。”

張富戶一聽,趕緊跪下:“李大人救命!”

張家全家跟著下跪,李搖頭嘆息:“早幹什麽去了呢?快著些!”

有李司法出面,證人也找到了,私訂的契書也找到了,李司法向他們保證:“你是證人,往衙門裏立档的事兒也不歸你管,是他們辦疏忽了,不會打你的。再說了,這上頭有你的畫押,你想躲也能躲得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