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真假(第6/7頁)

祝纓道:“這倒不用了。我看他們養得白白胖胖的,餓個三五天也餓不死,就這麽餓著吧,等京裏來人提審。”

蘇匡道:“正是。貪了如許民脂民膏,就該餓上一餓。”

他們兩個此時卻有默契,擔心姚春被滅了口。人一死,什麽壞事就都能往他頭上堆了。本地官員、士紳依舊是淳樸善良的好人。

陰郎中心眼兒夠用,但是術業有專攻,看祝、蘇二人辦案利落,他也說:“府衙再有他們的余黨就不好了。”

祝纓道:“陰兄過慮了,有余黨正好,諸位,你們的機會來了。自查。抓人去吧。”她將本地官員給支了走。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下來辦案就這條不好,人手不夠。

好在這一次朝廷反應很迅速,兩天後,朝廷接到了家奴冒充主人的消息。政事堂上報,龍顏大怒,先派一使者去見祝纓等人。皇帝寫了個條子,讓祝纓暫時主持這件案子。皇帝記起來她查案的本事了。派大隊人馬過去還得再浪費時間,一介使者八百裏加急,很快就能趕到,讓祝纓開始幹活。

使者不但帶來了條子,還帶了兵符,可以就近調三百軍士來協同辦案。

使者前腳才走,皇帝後腳就下令,讓永平公主的駙馬駱晟牽頭,與大理寺共辦此案。

所有人都沒有反對,駱晟是個實在的人,不跋扈、不惹事生非,也能聽得進人勸。他既是公主的兒子,又是另一個公主的駙馬,身份上能壓得住許多事兒。

王雲鶴又奏:“百姓受姚賊荼毒,須選一能臣安撫士民。”

皇帝道:“你們選來。”

政事堂早有了人選,卻仍是要向皇帝請示。

皇帝更憤怒於居然出了這種事情,催著女婿趕緊上路:“查明案情。”

駱晟不敢怠慢,緊趕慢趕到了地方。陰、祝、蘇三人在驛站迎接了他,駱晟是個美男子,與他那個在京兆大街上馳騁的親娘完全不同。

他先不急著催問案情,先讓三人坐下。開口第一句話是:“諸位辛苦了。”第二句話是:“我年幼無知,還請多多指教。”

然後才是問案子:“不知,現在情況如何了?要我做什麽嗎?”

只見三人面面相覷,駱晟問道:“怎麽?有什麽不妥麽?三位只管直言。”

“呃……”祝纓說,“駙馬,人犯都已經緝拿歸案了,就等您來審問了。”其實案子已經審完了。不過看到了駱晟,祝纓就知道得捧一捧這位駙馬。

駱晟謙虛地道:“我並不懂這些,我只管看著,三位隨便施為。”

陰郎中和蘇匡和祝纓都想,我信了你的鬼話!都請他主持審問。

駱晟推辭不過,往主座上坐了,左邊祝纓、右邊陰郎中,蘇匡在祝纓的下手坐了。他們重新把犯人帶上來過堂。

駱晟不過順著問:“堂下何人,報上名來!”

姚春報了名字。

“你究竟如何謀害主人?”

姚春道:“小人伺候主人赴任,不想途中主人死了,小人一時鬼迷心竅,就想過一過癮。不合犯了這等大罪,小人該死。”

駱晟皺眉道:“鬼迷心竅?你怎麽能做得這些年的官,沒人察覺嗎?”

“大人的側室……”

以姚春自己,是想說他是為了給主人家多謀些財物,把這兩年俸祿給賺了補貼主人家,然後自己再投案的。可惜祝纓把他的賬也給抄了,是他自己貪贓枉法,可不是什麽“為主人家謀財的義仆”。

祝纓說累了,蘇匡也就卷起了袖子,除了打就是打,一套打,打完男的打女的,幸虧沒打小孩兒。

打了好一陣兒,兩人就開始往外招了。

那位“夫人”是田羆帶著上任伺候起居的一個年輕的妾。田羆家裏本來有幾個仆人,但是他女兒生得太多了,七份嫁妝陪著出去,田產、仆人快陪送完了。終於生出來這個兒子還沒成親,還得給兒子謀一份家產,這才要赴任。隨行是帶了仨個仆人的,一個姚春是個心腹,一個車夫、一個老蒼頭。

赴任,得有個女人伺候著,就又納了個妾。妾既年輕,讓她甘心忠於一個沒有任何長處的半老頭子實在是為難人。

路上,田羆病倒,姚春起了歹念,謀害了車夫和老蒼頭。這個妾就與姚春合謀,願意助他遮掩。兩人於途中再雇人,伺候兩人以“田羆夫婦”的名義赴任。

姚春是心腹仆人,早就知道田羆的許多事,一些簡單的事務都是他在為田羆處理。所以公文、往來書信他都懂得,那個妾則扣下了田羆的私印,兩人各執一項把柄。妾又為姚春生了個兒子,兩人算是捆死了。準備如果一切順利,任期滿了要回京時就由姚春詐死,妾抱著孩子回家,將自己的兒子養作田羆之子,日後孩子就有蔭職了。

田羆是主官,連每年往京城核對一年的政績之類,都可以使副職前往。他們又往田家送了一些家用——不多不少,正好穩住田家,造成了田羆仍然還在職的假象。家中拿到了錢,不疑有它,還當田羆活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