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榮辱(第2/5頁)

既然如此,又何必再賭運氣呢?這運氣一直都在往下的。雖說現在有了嗣子,又重振了家業,侄子不如以前可靠卻又有黃先生看花姐的面子給照顧。可誰敢說接下來運氣會一直這麽好呢?不是不相信花姐的為人,可花姐自己也是個要托喬木的絲蘿,又怎麽忍心拖累花姐?

接著向祝纓解釋:不是信不過三郎人品,三郎也是個年輕人,能照顧得了花姐就已經很了。豪門女婿並不好做!三郎自己也要當心的。

寫到後來,於妙妙的條理就沒有那麽清楚了,完全是想到哪兒就寫到哪兒。

從信中,祝纓得知了於妙妙不選一個老實純樸的小孩子養熟而要選朱丁旺的原因。於妙妙說,老實純樸是個好詞,但是對自己老實純樸,對親生父母難道就會絕情?與親生父母恩情過厚,以後就是打不清的官司。招贅祝纓,祝纓叫她一聲“娘”,抱個同姓的嗣子,人家有娘有嶽母的,於妙妙算個什麽呢?妾生的孩子還要給生母在家裏爭個位置,何況這樣的族人?

朱丁旺就正好,雖然性子孤僻了些,但是同樣跟親生父母不親。至少能保證朱丁旺不會再認回親生父母,如此一來,於妙妙自認也就對得起過世的丈夫、兒子了。於妙妙也不擔心“日後”他對自己不孝順,她連老天的辱都不肯受了,更不會受嗣子的辱了。

她說:我為朱家撐了近二十年,對得起朱家了。我死了,他朱家以後再怎麽樣,可也怪不到我的頭上了。我能做的都做了,比他們朱家男人做得都多。我累了,倦了。不過是拼個命氣罷了,以前拼我的,現在就讓朱家自己拼吧。老天要是看朱家還有余福還能存續下去,朱家自能延續。如果朱家祖上不積德,合該斷絕,也不是我一人之力可以挽回的了。

“我像一塊木柴,燒得熱烈,火焰高漲,燒成了炭仍能煮飯,如今已燒成了灰了,就灑了吧,讓風吹到天上去吧!不想再把這把灰也拿去漚肥了!”

又絮絮地對祝纓說:我不知道還能做什麽!我受的屈辱也夠了。

既然榮辱不由己,活著又有什麽意思?再活著,我的心意愈發難平。

我不知還要怎樣才能暢快地活。

筆鋒一轉,她對祝纓說:須眉男兒,當自強。三郎不會久居人下的,高官得做、駿馬得騎的時候如果還想著我、覺得我沒那麽可惡,路過家鄉來給我燒一刀紙就好了。

她回憶了許多祝纓童年時候的事,說祝纓小時候就聰明,一聽就會,她當時心裏可不是滋味了。因為她的兒子大郎正經學全天的,祝纓就只能聽個半天,祝纓還不能天天聽課,還得出去掙錢。但是大郎常說,學得不如祝纓。她好強啊,好強了一輩子,不是很想讓祝纓旁聽的,最後拗不過兒子兒媳才點頭的。說希望祝纓不要記恨自己當時的吝嗇。

又提到了張仙姑,說張仙姑也是很不容易的,但是祝纓對張仙姑就話很少,正事兒也不跟她講。做母親的人,孩子親不親近自己,難道感覺不到麽?張仙姑讀書少,說話也不夠文雅,但卻是真心關心祝纓的。設若她有不著調的地方,祝纓也應該包容。而且張仙姑內心很不安的,於妙妙又檢討自己,招了女婿之後是想收攏女婿的,所以張仙姑是酸了的,就會有不得體的地方。這不是張仙姑的錯。

接著又寫了許多對祝纓接下來“仕途”的勸告,說黃先生就是個很聰明的人,讓祝纓仔細回憶一下黃先生的行事。又說了於平做事不厚道之處,以及黃先生至少表面上的周全憐憫。接著又說了衙門中的處事,再三強調,自己是個縣衙世代文吏出身的人,知道的是縣衙的事,京中大衙門的事她也不清楚,但是很想把自己所知道的都告訴祝纓。

這一部分寫得尤其的長,比之前於平跟祝纓吹牛時說的要實在得多也細致得多,這份仕途經驗足占了整封信一半的篇幅。譬如如何分辨同僚,如何分辨同僚之間的關系,怎麽辦事,辦事的分寸、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完全照著正人君子的要求達標就是最好的等等……

最後鄭重的強調:不想跟兒子丈夫葬在一起了,遠遠看著他們的墳就好。真的,跟他們在一起,又要操心了。離得遠一點兒,能看到他們,又不用聽他們質問為什麽早早就下來了,為什麽不把朱家照顧好。想操心的時候離得遠了,夠不著了,也就閑下來了。如果能夠這樣,或許內心就可以得到平靜了吧。

可以了,可以清清凈凈的走了。當家主母,太累太累,就讓她安安閑閑地死去吧。

“真好,我終於順著自己的心意,安排好了一件事了。”她最後說。

信和東西是托黃先生捎的,送完信,她回家之後剛好是個離開人間的吉日。估計祝纓收到信的時候已經上京了,官司也差不多了,親也認了。希望祝纓和花姐在鮮花著錦中看到她的信可以有耐心地看完,也不要覺得掃興,能夠好好想想以後的日子怎麽過。如果還想著她,這會兒在京城了,回鄉也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