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變化

打張仙姑房裏出來,祝三站在中庭,月光灑在地上,整個院子仿佛一個小小的池塘,如果是個文人對著此情此景必能有一篇佳作。可惜站在這裏的是個粗識文字的祝三,她滿腦子只想著一件事:接下來怎麽辦?

祝三打小就是個有主意的人,只是輕易不與人爭執,所以連張仙姑也不知道她的想法,只當她是個“聽話”的孩子。而離開朱家村,則是祝三長久以來的想法。

其實,她清晰地記得自己有離開朱家村的念頭是在四歲的時候,又一次被村童們譏諷嘲笑“外來戶,來咱們這兒討飯來了”、“他娘是個搞破鞋的,臟死了!別理他!”,她忍不住氣咻咻地對張仙姑說:“咱們走,不在這裏受他們的氣。討飯也不討他家的!”

張仙姑一口否決,還在她背上扇了好幾巴掌,連打邊說:“你發的什麽瘋?人離鄉賤!咱家就在這兒了,你要去哪裏?離了這兒到哪兒你都還是個外來戶!還要再從頭受一回氣!”朱神漢也是這個意思,這個地方他已經熟悉了,沒有特殊的原因誰願意背井離鄉呢?

祝三小時候也會跟父母說些心裏話,一次兩次的,說了心裏話就要被說“古怪”、“胡說”,就要挨打,幾回下來就什麽也不對他們講了。自己心裏的主意卻越來越堅定——單看父母的日子過成這樣,他們的人生就不是她的好榜樣。父母既無可模仿,祝三便依著自己的內心自由地生長,面上還裝得像個老實孩子。

越長大,經歷越多,徹底離開朱家村到縣城去的想法就越堅定——哪怕依舊跳大神、受欺負,也比在同姓同族聚居在紮堆的地方當外來戶誰都能踩兩腳要強得多。何況她還未必就一輩子釘死在跳大神這件事兒上呢!幹什麽不能養活自己?

她還有一塊心病:她是個女孩子,卻被張仙姑瞞稱作男孩。張仙姑天天像有鬼跟在後面要害她似的提醒:你是男孩兒啊,記得你是男孩兒!不能叫人知道你是女孩兒!要出事兒的!張仙姑這麽神神叨叨的,得有一半兒是因為這個。

她不能不管張仙姑!那天,張仙姑打完了她,拿出點壓箱點的私房錢買幾根帶肉的骨頭回來煮了,拆了肉給她吃,張仙姑自己卻將骨頭嚼得吱吱響。懂事的人簡直不能回想當時的情景,想多了得發瘋!

祝三立意要將母親拽出那個破爛地方。

離開朱家村,到縣城裏是第一步。

然後是戶籍。那一年上縣城廟會,她聽人說官府慣例每過一段時日就會讓人自報戶籍。只要存夠一筆安家費,往縣城裏先賃間房,到時候報個戶籍,蓋上鮮紅的大印,清清楚楚寫上她是個女孩子。她自認不比別人差,攢錢也比別人快些,憑她一雙手、一身本事,怎麽也能攢下點小小的家業養活家人且不用受鄉民的氣。到時候一家三口憑本事過個溫飽日子,豈不是好?

現在可好,一步一步陰差陽錯,戶籍是落到縣城了,可是……

看了一陣兒月亮,祝三回了自己房裏,翻出那張麻紙寫的、於平新給辦下來的戶籍頁來,望著上面的“中男”二字按住了額角。

一張白紙好作畫,畫龍是龍、畫鳳是鳳,可要是一幅已經畫成五爪金龍的畫,非要改成個七彩鳳凰,除非來個神仙吧!

祝三用力戳了戳“中男”兩個字,戳到第三下,祝三就定下了主意:等到朱神漢有了消息,再探探於大娘子口風,能講明白自己是個女孩兒不好娶花姐,那是最好。大家依舊在這城裏住,互相有個照應。如果口風不對,一家三口就離開這縣城,棄了這狗屁“中男”的戶籍。到鄰縣去!重新報戶籍!哪裏水土不養人呢?她不是好好活到現在了?

明天就去央於平幫忙再打聽打聽她爹朱神漢的行蹤!臭老頭總不至於跑到十萬八千裏外吧?

祝三又翻出一個簡陋的荷包,從裏面拿出一小塊銀子來,她打從四、五歲上就跟著爹娘跳大神算命打卦打下手,她長得好看,時常能多得一點額外的好處。她又會些亂七八糟的手藝,趁點零錢,居然攢下來一些銀錢,大半剛才給了張仙姑,她還留了一丁點兒。

倒也夠買點燒鵝、豬蹄、打一壇酒、再買兩盒胭脂,備齊四樣禮去於平家走一趟。

盤算好,祝三將銀子依舊收在荷包裏,也吹燈脫衣睡了。

…………——

第二天起來,祝三還沒來得及出門,才辦了件“好事”的於平已忍不住提了幾匣子點心來探望姑媽。

到的時候他姑媽於大娘子正在給祝三講故事,張仙姑手裏拿著個錐子正在納鞋底,花姐在一旁安靜地寫著些家用開支,都在一處聚著。張仙姑看著女兒,恨不得馬上把人拉到一邊問一句:“昨晚你還沒說呢,那幾兩銀子你從哪裏攢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