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召見

大明的太監勢力,起於洪武,發展於永樂,盛於正統,後因王振擅權引發土木之役,再次回落,但是,即使是回落,也只是從過分的強盛中,回落到了正常範圍內。

當初太祖皇帝立國,明令禁止宦官幹政,不過,這條鐵律也僅僅只維持了幾十年。

待得太宗皇帝登基,出於某種緣故,設了內書堂,教習宦官讀書,又設東廠,負責偵緝刺探,更是重用了一批有才能的宦官,最典型的是就是三寶太監鄭和,帶著龐大的船隊七下西洋,可謂風光無限。

鎮守太監制度,便是在這樣的基礎上產生的,洪熙元年,仁宗皇帝命太監王安為甘肅鎮守太監,始有此名。

宣德一朝,各地陸續增設鎮守太監,至正統初年,成為常制,內地各省,邊境各鎮均設鎮守太監一名,與提督大臣一同掌軍務事。

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王振的出現,也並不是偶然的,王振擅權的背後,是日漸龐大的宦官勢力,在皇權的支持下遍布地方後,開始成為皇帝和外朝對抗,以達到專制集權目的的外在表現。

當今天子登基之後,雖然因土木之役,對於宦官幹政多有防備,但是,也算不上打壓宦官。

最多只能算是將宦官的權力,限制在了相對合理的範圍內。

雖然說對王振極其黨羽處以極刑,但是,東廠和各地的鎮守太監制度,仍舊維持未動。

在此基礎之上,宦官勢力,實際上和外朝的文官制度類似,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全面覆蓋。

不過,不同的是,文官制度下,天子統禦百官,部,院,寺,監各司其職,以內閣居中調和,以內禦外,以朝廷管轄地方,層級分明,執掌清楚,朝廷各衙門,朝廷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相互牽制,盤根錯節,最終總於天子,共同構成龐大的官僚體系。

但是,宦官勢力就單一的多,無論是內廷的司禮監,還是地方的鎮守太監,實際上都是皇權的延伸。

他們相互之間,既沒有上下級的關系,也沒有日常事務上的交叉,他們每個人都是直接隸屬於皇帝本人,輔助皇權控制外朝和地方。

這種制度的最大好處,就是保證了皇權不會被宦官所裹挾。

和唐朝制度性的宦官權力不同,大明的歷代皇帝,雖然也重用宦官,但是因為這種司禮監和鎮守太監,以及鎮守太監之間各自的極強獨立性,就保證了不會有宦官淩駕於皇權之上的情況出現。

跋扈囂張如王振,他實際能夠控制的也僅僅是東廠而已,即便是全盛時期他兼管司禮監,可這些勢力也僅限於內廷而已。

制衡東廠有錦衣衛,司禮監更是全憑天子心意看權勢大小,而各地的鎮守太監,雖然畏懼王振,但是,本質上畏懼的是太上皇對王振的寵信,而不是王振本身。

所以說,與其講是王振權傾朝野,不如說是皇權威壓百官。

在大明這種制度下,任何一個宦官,在皇帝面前都只能伏低做小。

從這個角度而言,外朝的官員們,其實是沒有辦法幹涉宦官的事務的。

成敬無論是當司禮監掌印太監也好,到地方做鎮守太監也罷,都是天子一句話的事。

但是,實際顯然沒有這麽簡單。

雖然說,司禮監掌印太監,和各地方的鎮守太監之間,並沒有實際的上下級關系。

可某種意義上說來說,這個職位就和外朝的三師三少一樣,被默認為宦官的最高職銜。

成敬要到山西去做鎮守太監,應該說,掛司禮監掌印和掛其他的職銜,在實際的執掌當中,並不會有什麽不同。

但是,這是一個政治信號。

這標志著,成敬到山西去,並不是因為惹了天子不悅,而被貶出京師,相反的,他是代表著天子的意志,到山西去提督軍務。

雖然這只是細微的不同,但是放到官場上來說,這種區別,往往會對實際的權力關系,產生巨大的影響。

成敬是郕王府舊臣,以他的身份,到地方去做鎮守太監,權勢本就要比一般的鎮守太監要重。

可如今,單從杜寧和成敬簡單的描述當中,便能確定兩點。

第一,天子下了口諭,明旨準許成敬插手整飭軍屯的事務,雖然名義上只是協助杜寧,但是還是那句話,杜寧的本職是陜西巡撫,兩地奔波,難免力有不逮,所謂協助,其實也就是好聽點的說法而已。

對於尋常的鎮守太監來說,僅止於提督軍務,幹預地方政務是被絕對禁止的。

但是,整飭軍屯雖然名義上只是針對軍屯,可實際上,還包括役使官軍開墾的私田,以及關於耕種被侵占後的軍屯佃農的安置情況,還有就是關於田畝的贖買政策的實施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