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胡攪蠻纏朱音埑(第2/2頁)

一下子將勛貴,外戚,文臣都網了進去。

這位鎮南王世子,這是打算把朝堂眾臣都得罪個遍嗎?

果不其然,下一刻,寧遠侯任禮就率先站出來質疑道。

“世子此言何意?鎮南王一案,是否有冤情,如今不可妄下定論,但是寧陽侯等人,乃秉旨接審此案,一應程序皆無不妥,即便是最後重審出有不妥,也最多是偶有失察,何以稱狼狽為奸,徇私枉法?”

面對質問,朱音埑倒是並不慌張,想了想,轉身對著陳懋問道。

“敢問陳侯,你既已結案,判我父罪名成立,那麽可有我父認罪畫押的證供?”

陳懋兩條花白的眉毛絞在了一起,道。

“鎮南王對此案罪名堅辭不認,堅持他不曾誹謗仁廟,涉及宗室,本侯又不能動刑,自然是沒有你所說的證供。”

當然,陳懋也看透了朱音埑的用意,緊接著便道。

“但是,歷來審案,並非定要案犯認罪,只要證據充足,案情明晰,便可定案。”

“鎮南王一案,有其親筆所書的誹謗詩詞為物證,酒樓夥計為人證,證據鏈完整,鎮南王雖堅持不認,但卻無法拿出證明其清白的證據,定案並無不妥。”

朱音埑卻搖了搖頭,道。

“那麽再請問陳侯,你所說的所謂物證,人證,皆是從何而來?”

這……

陳懋隱約明白了他的意思,一時有些語塞。

朱音埑卻似乎因此而大受鼓舞,冷笑一聲,道。

“陳侯為何不言?是否是因為,那所謂我父親筆所書的詩詞,是廣通王等人舉證,那所謂的酒樓夥計,也是由廣通王等人帶來入京?”

“物證人證,皆是由原告所提供,陳侯身為主審,薛寺卿,羅副都禦使身為協審,你們三人對於廣通王等人的證詞,證物,不約而同的予以采信。”

“相反,對於我父的抗辯之言,你們卻絲毫不予查證,武斷定為狡辯,強行將我父下獄,對於我父面見陛下陳情的要求,更是絲毫不提,此非狼狽為奸,徇私枉法,又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