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圖窮匕見(第2/2頁)
那女子看起來不過二十如許,長得只算是清秀,被這麽多人矚目著,忍不住往盧忠的背後縮了縮。
這個時候,俞士悅對著這名女子開口問道。
“殿下女子,你姓甚名誰,是何身份?速速道來。”
那女子跪在地上,磕了個頭,道。
“稟大老爺,民女姓許,是金公公府中的使喚婢女,管家給起的名字,叫綠柳。”
聲音剛落,金英便猛地擡頭,惡狠狠的盯著那女子。
“放肆,咱家根本不認得你,胡說什麽!”
那女子被如此呵斥,伏在地上不敢說話。
一旁的盧忠卻是冷笑一聲,道。
“金公公,本指揮使看你是真的昏了頭了,竟敢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君罔上,就憑這一條,都夠你去鳳陽守陵了!”
說著,他從袖中拿出一張文簿,道。
“這是她和你府中管事,簽訂的契約,上頭寫的清清楚楚,正統七年,她便到你府中侍奉,這契約上,還有你的私章,難不成想抵賴嗎?”
大明雖明令禁止良家子賣身為奴,但是這種事情,有買家,有賣家,兩廂情願,根本是難以禁止的。
朝廷不許明面上蓄奴,那麽民間自有變通的法子。
不能用賣身契,就用別的名頭。
但是不論是什麽,總歸是有一份契約在的。
看著擺在自己面前的契約,上頭明晃晃的私章格外此言。
金英的嘴唇動了動,卻沒有說話。
事已至此,他比石璞要更加清醒。
從看到綠柳出現的時候,他就明白,大勢已去了。
這場廷鞠,能不能奈何的了石璞這麽一位七卿重臣,金英不敢下定論。
但是他可以確定的是。
一旦自己和石璞那天晚上所談的事情,在這廷鞠之上被揭開。
那麽作為宦官的他,是絕沒有什麽好下場的。
甚至於,金英莫名其妙的感覺。
這場廷鞠的目標,似乎從一開始,就不是石璞。
或者說,石璞只是捎帶著順手而已。
天子真正要拿下的,是他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