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36 桓真再查案

賈舍村的修路工地出事了。

每天清早,隸妾在寅正時刻開灶烹食。卯時初,隸臣必須正式開工。寅正到卯時初這半個時辰內,是隸臣妾上茅房最集中的時刻。隨著天色發亮,一處男茅房的糞池裏發現一具屍體。

屍體被拽上來時,腦袋耷拉的極厲害,此人頸部幾乎被割斷,僅連著後頸一點皮。整個頭部、頸部之下已經出現屍僵,可推斷半夜時分此人就死了。

根據屍僵推斷死亡時間,是桓真下的結論,跟任溯之的推斷一致,令他對這少年的桀驁印象微微改觀。

人命案必須匯報鄉所、由鄉所匯報縣衙。任溯之查驗屍體的時候,報信的亭卒就已經騎馬出發,所以貨郎不到辰時便遇到信使已趕至鄉裏。

兇案現場、周圍,用麻繩拉起了封鎖線。

昨晚死者還在草棚的時間,已經確定為子時二刻左右,跟死者同宿的隸臣均可作證。同時這些人也提到一個很關鍵的情況,死者有個習慣,基本每晚都在子正時刻去解大手。

子時初的時候,有兩個隸臣同時作證,他二人是先後進入此間茅房的,彼此打過照面。他們進去時,確定裏面沒別人,排除了有人提前在茅房等死者。

兇手絕不會提前躲在茅坑、糞池裏。茅坑窄短,藏不了人;如果藏在坑後糞池中,工地無法洗澡,那兇手身上必定極臭,一下就暴露了。

所以作案嫌疑人,就從子時初這兩個隸臣開始,到寅時初截止,期間所有進過這間茅廁的隸臣,都要站出來接受排查、互相舉證。撒謊隱瞞者,被舉報後將視為此兇案的同謀。

鄉兵的宿處、隸妾的宿處全是跟隸臣分開的,鄉兵定時的巡邏為十人一隊出動,互相皆可作證,因此鄉兵、隸妾作案的嫌疑皆可排除。

修路修出人命案,任溯之近兩年是甭想升遷了,氣的他直呼倒黴:“還挺賊,專門挑老子不在的時候作案!嘖,別動,你繼續說說你的看法。”罵人不耽誤他給桓真梳頭,拽的少年的眼尾都畸形了。

從發現屍體到現在,光線不明,精力又都投入到鎖定嫌疑人範圍上,有用的線索很少。桓真如實道:“亭長都看不出什麽,我更看不出什麽了。不過出了這等事,鄉正、縣令史肯定要來趟賈舍村的,他們來之前,咱們噝……亭長大人得辦好兩件事,一是找到兇器;二是把兇犯嫌疑範圍盡量縮小。亭長大人要是能在令史來之前就把兇手查出來,說不定不會被問責。”

任溯之氣悶的“唔”一聲,來到屍體前,顧不得臭,擺弄著頭、頸部仔細查驗,說道:“舌、牙齒都有咬的痕跡,眼球血絲嚴重,身上的幾處剮蹭不嚴重,不好說是幹活時落下的,還是死前掙紮的。”

桓真也過來,捂著口鼻。

任溯之不滿的瞪一眼,繼續查驗:“指甲完好,指縫除了汙物,看不出別的。創口在頸中間位置,整體向頜部傾斜。唉,暫時就這些了。你不是喜歡查案麽,就屍體幾處線索,說說看法。”

桓真知道亭長在教他,領其好意,先揖一禮,思考著說道:“兇手是趁死者不備,猛的勒住對方,二人當時……應是背對的,這樣兇手才好借力、創口切面才會朝頜部傾斜。或許是兇器太過鋒利,或許是兇手力氣太大,導致死者連反抗的時間和機會都沒有,所以指甲完好,因為死者根本合不攏手掌、也抓不到兇手!牙有碎裂、眼球充血,只能證明死者當時異常痛苦或恐慌。面部沒有充血,也證明死者死的很快,並無窒息反應。”

任溯之“嗯”一聲,再湊近屍體頸部,小心的扒開傷口縫隙,說道:“傷口細窄,不見繩屑,肯定不是被麻繩勒的。”

桓真:“若是弓弦呢?”

“隸臣妾都會定期搜身,若有弓弦早被發現了。將人勒至斷首,不是一般的仇恨,這也是一條線索。”

“亭長,我能不能有個提議?”

“你說。”

“糞池能不能改在茅房外頭?”

“不是想著盡量縮小這些役者的居住範圍麽。糞池改在外,就得多騰出一大塊地方,不然人掉下去咋整?”

一個求盜過來,打斷二人有味道的談話。“回亭長,已查明死者身份。死者叫胡夫,三十七歲,祖籍在宣城郡,家族獲罪後被判異地服役,去年二月份才來的踱衣縣。認識他的隸臣對此人頗有怨言,說此人時有淩弱之舉。鄉吏因其服役時一直表現不好,就分配他幹炒土的活,不過胡夫近日跟其他隸臣沒發生明顯矛盾和鬥毆。”

任溯之:“先將所有嫌疑者仔細搜身,包括行囊。將其中宣城籍的隸臣單獨關押。”

“是。”

此求盜剛走,又有兩名求盜結伴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