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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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刷到有個粉絲,穿著漂亮的婚紗去看歌手的演唱會。有人問她為什麽穿婚紗,她說她喜歡了這個歌手十年,她穿婚紗不是為了嫁給他,穿婚紗是為了給自己這十年青春一份圓滿的答卷。她是喜歡他,但她更喜歡長情的自己。

嗯,如果你是那個歌手,我也會穿婚紗去見你,不為別的,只為遠遠地注視著你,和眾人一起為你歡呼。”

——《十六,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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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南城進入漫長的寒冷冬季。

體育課放在體育館上。

圍著籃球場跑了幾圈後,體育老師便讓大家自由活動。男生大部分都去打籃球,小部分和班裏的女生在打羽毛球。

沈以星一眼看透:“看著像是在打羽毛球,實則是在眉目傳情。”

書吟從口袋裏掏出單詞口袋本,笑了下:“你嫉妒啊?”

沈以星嗤之以鼻:“怎麽可能?我就是看他們不順眼。”

打羽毛球的是他們班的學習委員和團支書。

學習委員叫朱玲玲,坐在沈以星前面,交流僅限於傳作業。

而沈以星之所以看不慣他倆,主要是因為班裏的人看她不順眼,她自然也沒有熱臉貼冷屁股的習慣。

沈以星看她拿出單詞本打算背單詞,忍不住了:“好不容易上節體育課,你還要背單詞,書吟同學,你有這麽熱愛學習嗎?”

書吟:“……這不是無聊嗎?”

“那不然我們打羽毛球去?”

“剛不是找了嗎,羽毛球都沒了。”

同時上體育課的有好幾個班,器材室的東西,能被搜刮的都被搜刮走了。

沈以星和書吟兩個人都是做事慢吞吞的人,等他倆到了器材室,剩下的羽毛球,上面的鵝毛都已經沒了。

“要不去看男生打籃球?”沈以星提議。

書吟:“不感興趣。”

沈以星:“好吧,我們班的男生確實長得都挺抽象的,球技也很拉胯,沒什麽好看的。看別的班的男生打球,又會顯得我們很花癡,還是算了吧。”

書吟總結:“所以我還是背單詞比較好。”

沈以星幽怨地嘆了口氣,隨即兩只手伸進校服口袋。

左手拿出兩顆棒棒糖,分給書吟一顆,右手拿出手機。她脫掉校服,把厚棉服放在腿上,手機藏在衣服裏面。

沒多久,書吟聽到沈以星說:“我哥和商從洲進國家隊了。”

書吟正在背單詞。

腦海裏陡然冒出一個單詞。

abandon。

她放棄了。

她是盯著單詞本的,眼裏卻看不見一個字母。

她聲線無波無瀾:“就那個冬令營嗎?”

沈以星:“嗯,他倆拿了化學奧賽金牌,金牌前五十能進國家隊,也有保送的資格。但他倆都拒絕了。”

“為什麽拒絕?”

“我哥打算出國留學,商從洲不想保送,他打算沖高考狀元。死2而二五九一四七,他倆參加冬令營都是學校老師求著的,為了給學校爭榮譽嘛。”

書吟心裏似飄過一千只蝴蝶,葬身於冬日。

“高考狀元……”

“嗯,商從洲他家對他的要求很高,不過以他的實力,還是很有希望拿到高考狀元的。”沈以星說著說著又繞回自己身上,“等我到高三了,拿到學校的offer我就立馬走人,我要出去瘋玩,才不要參加可怕的高考。”

書吟眼睫輕顫,忽然聽見一聲“哢嚓”聲。

她偏頭,看見沈以星正在自拍,她朝手機做了個鬼臉。

沈以星拋了個媚眼過來:“我做個表情包,逗我媽媽開心,然後問她要錢買衣服。”

她是無憂無慮的小公主,每天煩惱的事只有兩件。

一件是,怎麽還沒下課?我好想出去玩。

還有一件是,怎麽又沒衣服穿了?得從媽媽那裏想方設法地要點兒錢買衣服。

書吟羨慕她身上這股子天真,幹凈的纖塵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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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上午大課間,書吟被團委老師叫到辦公室。

團委老師遞給她一張紅色的紙,標題是大大的兩個字——喜報。

“中午放歌前,把這個喜訊念一遍。”

“好。”書吟拿走喜報。

中午的午間自習,有半小時的廣播時間。

周一到周四,廣播如同電台,朗誦美文,中間穿插幾首歌。

而周五的廣播,則是學生們的點歌時間。學生點歌,一首歌兩塊錢,還可以贈送一句話祝福,由播音員通過廣播轉述。

廣播站在高三那棟教學樓五樓。

書吟懷揣著期待上樓,哪怕她知道見到商從洲的可能性只有萬分之一。

以前不是沒有過。

沒有遇見過他一次。

每層樓四個教室,四樓是文科班。商從洲在的理科一班在二樓。

所以到三樓的時候,她已經收起了窺探的目光。

然而命運似是在故意捉弄她,在她不抱任何希望的時候,給予她一絲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