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第3/3頁)

只有好久不見你的時候,會讓你稍微摸一會兒,但也僅限一會兒,之後就自己溜遠了,想讓它像狗狗一樣召之即來揮之即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好像主人愛它,總會比它愛主人多。至少表現出來是如此。

許馥自覺自己不會有那麽多的耐心。

她感覺養寵物和談戀愛差不多,都是用來服務自己,追求精神愉悅的。

如果需要費力地索取,就本末倒置了。

“那小狗呢?”陳聞也問,“你想養小狗麽?”

許馥晃著杯中酒,從那電視劇中分出一絲神來思考。

唔,小狗確實很好,軟乎乎的,挨打也不會逃跑,永遠用直白熾熱的眼神看著你,還會圍著你搖尾巴。

但遛狗實在麻煩,而且還要給它洗澡打理,還可能會掉毛……

她轉頭剛想和陳聞也說,卻看到他正歪著腦袋望過來。

火鍋的霧氣都掩不住那黑亮好奇的眸。

許馥手中的杯子頓了一霎。

因為一個詭異的念頭突兀地冒了出來——

陳聞也倒是很聰明,可以自己遛自己,自己洗澡自己打理,還不會掉毛。

……

“也不想養,”她仰頭灌了一口冰涼的果酒,用不著他問,直接道,“小狗太忠心了,給人壓力很大。”

“也不一定吧,”陳聞也完全沒理解她的想法,他一點也不覺得自己像狗。他思索著,回憶起淩祺在美國養的那只哈士奇來,“以前我朋友養過一只狗,我一次都沒喂過它,但每次它見到我比見到主人都親。”

他道,“後來我順手喂了它一次肉,它就死活就要跟我走呢,把它主人氣個半死。”

也不奇怪,畢竟是同類,可能相吸吧。

“那是傻狗。”許馥道。一個不太相熟的人給了一丁點兒甜頭,就拋棄一直以來愛著自己的人,顛顛兒跟著別人跑了,不是傻狗是什麽?

想著,她給他夾了一筷子肉,看他的表情有點復雜,“吃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