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Chapter 2(第3/4頁)

——他的頭發太好看了。

嶼城亞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為一個歷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發色和瞳色也不會淺成這樣。

是基因病嗎?

明瑯偷偷在網上搜了一下,沒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撈起書包,匆匆出門,正好與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時,明瑯發現,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銀色。

她心臟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傳來刺痛。不敢多看,她拍開他的手,悶頭沖了出去。

沖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頭看了一眼。

Dan已經側過身,頭微微垂下,擡起一只手,正在戴黑色皮質手套,手指窄而修長,骨節分明。

明瑯這才想起,從他們見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著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來說,手套不離身的人,多少有點潔癖,剛剛他卻毫不避諱地扶了她。

也許,他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麽壞。

那天上課時,她滿腦子都是Dan長長的銀色睫毛。

窒悶的暑天,到處都是惡臭燃燒的廢品堆,整個教室都彌漫著男生發酸的汗臭。

Dan的銀發銀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曉般清冷的香氣,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悶得想要尖叫時,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靜了下去。

體內甚至泛起一陣一陣顫栗,仿佛解暑過了頭,發燒似的打起冷戰來。

那一個學期,她都心猿意馬,總是突然想起Dan的臉龐。

她在這方面比較遲鈍,足足一年過去,才驚覺這種感情可能是喜歡。

——她喜歡上了Dan。

這一發現,無異於晴天霹靂。

Dan明顯不是一個好人。

他身上有槍,有刀。

明瑯搜過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麽,搜索結果顯示是一副戰術手套。

他可能是傭-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養的殺-手。

不管怎樣,他都是為公司效勞,而她非常討厭公司員工。

Dan也不會喜歡上她這個“平民”。

這是一場不可能的暗戀。

她剛剛意識到對他的感情,就已經失戀。

那一年,明瑯快要滿十八歲。

在失戀陰雲的籠罩下,她變得前所未有的焦慮和暴躁。

她覺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來就注定當一顆螺絲釘,注定成為公司的奴隸,究竟為什麽要把她生下來?

她好難過,尤其是發現普通人之間亦有階級時——家境較好的同學,選擇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過得一塌糊塗。

明瑯這個名字,無論怎麽看,都是個好名字。

曙光與美玉。

現實中,她卻是一塊灰撲撲的朽木。

明瑯趴在桌子上,在心裏刻薄地把自己貶低了一通,情緒越發陰郁了。

就在這時,她的窗戶傳來輕微的響動。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躥過。

明瑯猛地回頭,剛好看到一個人影縱身撲了過來。

一只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曉般清冷的香氣襲來,一個低沉、磁性的聲音在她的耳邊響起:

“別出聲,好嗎?”

禮貌的口吻,溫和的語氣,卻顯現出一種不容置喙的冷硬氣勢。

明瑯毫不懷疑,如果當時她大聲尖叫,Dan會毫不猶豫地結束她的性命。

明瑯睜大眼睛,快速點了點頭。

Dan低聲說:“聽話的姑娘,我相信你。”他這麽說著,卻始終沒有松開她的口鼻,“家裏有皮膚縫合器嗎?”

明瑯搖頭。

“針線呢?”

明瑯點頭。

“去拿來。”Dan說道,“當個聰明的姑娘,不要出聲,好嗎?”

話是這麽說,明瑯卻聽見了一道清晰的上膛聲。

緊接著,滾燙的槍口抵住了她的太陽穴——槍口是燙的,說明開過火。

他在威脅她,禮貌而客氣地威脅她。

明瑯知道自己應該害怕,心臟卻怦怦狂跳起來。

這是她第一次離他這麽近,也是第一次離死亡這麽近。

暗戀與死亡,兩個絕不會相遇的詞匯,緩緩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陽穴發麻,手指發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戰栗。

連吞咽唾液,她的喉嚨都是麻的。

明瑯想,如果這時她轉頭告訴他,她喜歡他,他的槍口還會如此平穩地貼在她的太陽穴上嗎?

明瑯沒有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乖乖地去拿了針線遞給他。

Dan接過針線,看了她一眼:“謝謝。”

明瑯搖搖頭。

昏暗的臥室內,Dan放下手-槍,脫下黑色大衣,露出鮮血淋漓的襯衫。

明瑯默默盯著他,心想,他好像一直穿得很多,不熱嗎?

或許是認為她沒有威脅,Dan毫不介意她的注視,平靜而自然地解開了染血的襯衫,露出堅實而均勻的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