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不利證據(第2/3頁)

程白卻一點也不樂觀。

她回了尚菲一句:“別高興太早。”

果然,第二天劉臻就直接向法院提出了針對主審法官的回避申請,稱尚菲和被告律師程白是大學同學,多年好友,關系甚密,她的當事人殷曉媛很擔心自己是否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判,希望民事庭這邊酌情更換法官。

才高興了沒一天的尚菲就這麽被換掉了。

她簡直不敢相信自己有這麽倒黴:“雖然不能否認他們的申請有道理,可上海這地方司法環境已經算是十分幹凈了吧。都是搞法律的誰還能不認識誰了?我還能舍棄自己的名譽瞎判案嗎?!理智上能接受被換掉,可情感上怎麽那麽想罵她呢?氣死我了!”

很快又換了一位新的主審法官。

朱守慶和程白一看,整個腦袋都大了。

姓陶,叫陶文道。

嚴格算起來他還是尚菲的師父。

尚菲知道這件事時是這麽評價的:“哎喲,他是老法師了,我剛進民事庭就是他帶的我,只是人有點認死理,一根筋,在法院裏得罪了挺多人的,這麽多年下來也沒見升遷。不過他自己好像也不是很在乎。老陶為人挺不錯的,但你知道年紀大,家庭觀念很重,思想比較傳統,又很不待見那些到處鉆營的律師。你們這樁案子遇到他,有點‘雪上加霜’了。”

破產管理那邊是越理越順,眼看著已經邁入正軌;方不讓這離婚官司卻是截然相反,隨著訴訟程序一步步推進,越來越多的狀況出現,程白心裏也就越來越沒底。

他們查過,陶文道跟劉臻沒什麽關系。

也就是說不可能再通過回避申請來更換法官。

再說了,就算能換,換掉之後情況也未必對他們有利:天底下有幾個法官會喜歡方不讓這種人?這他媽簡直就是“法官公敵”!

換一個說不定會更糟。

而且在法官的人選上太折騰,是很敗好感的一件事。

冠冕堂皇地說,法院都是依法判決,不存在被情感左右;可真接觸過法院就知道,法院也是人,是人就有脾氣,有情感偏向,有的案件裏這種情感和好惡不重要,但在有的案件裏卻非常重要。

比如離婚案。

一地雞毛,情理和法理傻傻分不清楚。

朱守慶在知道陶文道接手案件之後,整個人都陷入了一種陰郁的情緒,在會議室裏大發脾氣:“不知不覺間又吃個暗虧,查女方查了半天也就查到人家和現任吃飯約會親親嘴兒,別說床照了,連個開放記錄都沒有!官司還沒打就輸一半,打這麽多年官司還是頭一回這麽憋屈!叫他媽什麽事兒!”

程白接不上話。

這種時候她只能盯著手上那幾張照片,假裝自己的確是個花瓶。

殷曉媛的現任,或者說得更準確一點,“情人”,長得很英俊。

是個外國人。

金發碧眼,深目高鼻,常穿著t恤和牛仔褲。

照片大多是他們走在大街上,或者坐在飯店的窗邊一起用餐。有的將殷曉媛摟在自己的懷裏,有的深情對視,還有的站在噴泉前面擁吻。

殷曉媛在這些照片裏的神情都十分幸福。

翻完這些照片之後,程白再重新看那邊正在看破產管理相關文件的方不讓,很自然地覺得他頭上有點發綠。

一時之間她很想把照片給他看看。

但方不讓似乎察覺到了她的企圖,竟從文件堆裏擡起頭來,淡淡對她道:“收起來吧,我已經看過了。”

程白頓覺索然無味。

在舉證期限方面,朱守慶也跟對方律師劉臻撕了個轟轟烈烈,前者說謹慎為好,舉證期限最起碼得要個三個月半年,後者卻說她的當事人已經不想再忍耐這種不平等的、充滿了背叛和侮辱的婚姻一天,覺得一個月頂天了。

協商不成,最後還是法院定了兩個月。

夫妻感情方面的東西倒是其次,方不讓那些財產要整理清楚是真的需要花費一段時間。

朱守慶是不是已經幫方不讓轉移了一部分財產,程白不清楚,也不過分,只知道在這部分方不讓和朱守慶呈現給法院和對方的態度是十分配合的。

也許是為了給法官一個好印象吧。

但在尋找對己方有利證據和對對方不利證據的路途上,卻稱得上是“舉步維艱”了。

在這種處於劣勢的情況下,知道對方搜集到了什麽證據對他們來說極為重要,於是他們不斷跟法院提交申請,終於爭取到了證據交換。

第一次安排在4月中旬。

依舊只有雙方律師到場。

結束交換後,女方律師劉臻一臉的冷嘲,就對他們說了一句話:“我方當事人的條件你們都知道,想要和解還來得及,有意向不妨打我電話。”

朱守慶和程白都沒回話。

兩個人從法院走出來的時候臉色都是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