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五萬兩白銀(第2/2頁)

“既然是和人做生意,我們就按照生意的規矩來做事,該怎麽樣就怎麽樣。”

“5萬兩銀子,倒是不多,就從內帑之中出吧,如果能夠換來這三種高產的農作物,就是花50萬兩,500萬兩銀子也是值得的。”

弘治皇帝聽完,想了想說道。

這內帑和國庫是不一樣的,內帑屬於皇帝個人是私房錢,完全屬於皇帝自己個人支配,皇帝可以用這筆錢來吃喝玩樂,朝臣都會不管,也不會有任何的意見。

但是國庫就不一樣了,國庫是屬於國家的,只能夠用來辦國家大事,皇帝想要動用國庫的錢財是必須經過大臣們同意的,要有正兒八經的理由才行。

5萬兩銀子就可以組織一個規模不錯的船隊前往黃金洲,不得不說這個時代的白銀購買力還是非常強大的,畢竟黃金洲的白銀還沒有大規模的流入明朝,這白銀的價值依然非常高。

當然,這個時代,無論是皇帝的內帑還是大明的國庫,真正的白銀並沒有多少,遠不是瞞清時候動輒都是上億兩白銀的龐大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