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7章 載入史冊(下)

小崔以前是央視最受歡迎的主持人,甚至沒有之一。

後來就變成“崔化鈉”了。

這裏不做討論,單說他與《手機》的淵源,當年馮褲子籌拍電影,專門請教了小崔,還在家和徐帆親手包餃子款待,小崔也是毫無保留的傳授經驗。

因為葛優演的是一個主持人,叫嚴守一,節目叫《有一說一》。

這個風格,極容易讓人聯想到小崔與《實話實說》,而嚴守一是個出軌的渣男,電影上映後,公眾自然將其與小崔聯系在一起,給他造成了很大困擾。

由此,雙方結下梁子。

馮褲子再拍《手機2》,小崔也是溝通無果,一怒發文:“馮是渣子,大家都知道,劉震雲變成渣子的速度偏快了一些。”

還公開了他與劉震雲的對話截圖,詢問劉震雲是否創作《手機2》的劇本,並表示了《手機》這部電影對自己的傷害雲雲。

微博發出後,馮褲子和劉震雲都沒有回應。

小崔等了幾天,繼續發微博,將徐帆、劉震雲女兒等全罵一遍,依舊沒有回復,反而搞的網友很反感。

“要不要這麽玻璃心啊?”

“當年我看了《手機》,雖然聯想到了你,但我也壓根不會關注你的消息。”

“就是,拿自己當明星了,被迫害妄想症?”

看到這些評論,以及見《手機2》有裝鴕鳥一直裝到拍完戲的意思,小崔果斷變身瘋批,調轉火力,開始對範小胖瘋狂輸出。

“其在外地宣傳時需至少一輛奔馳轎車,及一輛豪華別克七座商務車,機票標準是頭等艙。如果拍攝地在外地,住宿標準為藝人及經紀人住五星級豪華商務套間,如果拍戲期間無法安排在酒店用餐,則藝人餐費標準為1500元/天。”

“其專屬化妝師的酬勞,高達8萬元人民幣,且該化妝師不為其他人化妝,這個費用由片方出。”

“未經認可的造型有權拒絕,對電影和劇本享有建議權和修改權,如果拍攝期間生病,片方將負擔全部醫療費用等等……”

這些充其量是耍大牌。

真正的致命一擊,當然是那份曝光:

“1000萬片酬只是一部分,她實際簽了一大一小兩份合同,不怕曝光的小合同價值千萬,而另一份隱藏的大合同價值5000萬。也就是說,她一部戲拿了6000萬片酬!”

這便是改變內地娛樂圈歷史的,史稱“陰陽合同”事件。

範小胖坐不住了,連連發文駁斥:“公開發布涉密合約,既破壞了商業規則,又涉嫌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散播謠言的行為,已涉嫌構成誹謗。”

小崔哪怕這個,繼續集中開火。

然後,事件往一個可能當事人都沒想過的方向急轉直下:掙了6000萬,但只報1000萬的稅,涉嫌違法,多家官微跟進,稅務局也表態嚴查。

至此,風暴降臨。

回頭看這段往事,始終有一個疑問:小崔自稱有一抽屜的合同,這些合同都是別人主動提供給他的。

那麽是誰給他的?

無外乎兩種情況:要麽是正義使者,希望他來曝光;要麽是華誼、馮褲子、範小胖的對手,希望借刀殺人。

而無論怎樣,已然一發不可收拾。

鬧的如此大,官方必須要表態,磨嘰許久的政策迅速出爐:

“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每部電影、電視劇、網絡視聽節目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看著還行是吧,實際操作就不這樣了。

以前給主角1千萬,配角5百萬,現在給主角還是1千萬,但只給配角2百萬,為什麽?降低總體標準。

再或者,給主角500萬,同時聘請主角當個藝術顧問,再給500萬的酬勞,藝術顧問是不算片酬的。

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總之,國內的限薪令折騰來折騰去,最後限了個雞毛,頭部明星該賺還是賺,下層收入銳減……

……

範小胖深陷漩渦,稅務局已經開始調查,人人自危。

而在等待結果的時候,針對種種亂象,娛樂圈先做了一番表態。

東方衛視的領導:“僅在2016一年時間,一二線演員的片酬增長了將近250%,在一些倚重流量偶像的IP大劇中,明星片酬在制作成本中的占比飆升至了75%!”

宋丹丹:“年輕偶像攀比化妝師和助理人數,我和兩個當紅小生一起拍戲,早到的那個在停車場等著,非要別人先進去,好像後進去的人顯得腕比較大。”

編劇高滿堂:“我參加中國電視劇品質盛典,晚會持續了三個小時,一些年輕明星在頒獎過程中就開始互相聯絡,拿完獎就走,但李雪健一直坐到晚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