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2/3頁)

周青看著她,眼睛也紅了,卻還是勸:“咱們不告了行嗎?這件事就這麽算了,我聽說告了你也要坐牢啊……”

這根本就不劃算啊,何必再把自己搭進去呢?

可別人都不懂,丁蜜只想要個正義的結果,她不願意這麽妥協。

薛振威脅周青:“周青,你要想想,你丈夫和兒子都在這邊,你確定要站在丁蜜那邊,跟我們爺倆成為對立面嗎?這樣真的值得嗎?為了一個前夫的女兒,把現在好好的家都弄散了,你自己想清楚。如果你真的要給丁蜜作證,我們沒別的說,離婚,小彬跟著我。”

周青一向依附薛振,被他這一段話弄得猶豫不決,一方面看不得女兒孤苦一人,另一方面她真的很茫然,怕薛振真的跟她離婚,把薛小彬帶走,那她可怎麽辦啊?

周青一直猶豫不決。

丁蜜低聲下氣地求了她幾次,無果。

她幾乎絕望。

然後,她問康正,如果周青跟薛振離婚打官司,有把握拿到撫養權嗎?

這同樣是個難題,因為周青沒有經濟來源,她拿什麽爭奪撫養權?丁蜜急切地說:“可薛振這個人有問題啊,無論是他本人還是他的教育方式,都很有問題,你看薛寧就知道了,薛寧能做出這種惡毒的事情,薛振還包庇她……”

康正嘆息:“這個我知道,可以從這裏入手,但沒有經濟來源真的很難,一般打這類官司,誰有錢誰的勝算就大一點兒。”

丁蜜把這件事情告訴周青,周青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她,再看康正。

康正說:“百分之五十的勝算。”他頓了頓,看了眼瘦小倔強的丁蜜,實在不忍心,把周青說了一通,“你是她母親,當初如果不是你跟著薛振包庇薛寧,事情會發展到現在的地步嗎?現在丁蜜一個人打官司,你就忍心不幫她?”

丁蜜紅著眼睛,擡頭看她,周青難過得掩面哭泣,卻還是沒能立刻下決定。

丁蜜悲切地笑了聲,看向康正:“算了,康律師,我哪有薛振和薛小彬重要……別為難她了……我去問學校那邊,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吧。”

舉步維艱。

丁蜜每一步都走得萬分艱難。

江州一中那邊也遲遲不給予回復。

這種事情對學校來說並不是好事,傳出去對學校影響也很大,算是醜聞,畢竟已經過去那麽久了,能瞞就瞞。當時那屆高三剛過百日誓師大會,如果這件事被傳出去,被高考生知道,多少會有影響。

學校一開始不肯為一個已經畢業快兩年的學校出面,還是丁蜜以前的班主任李志斌求了很久,學校才肯出面。

最後,所有案件,申請不公開審理。

除了參與案件本身的人,沒人知道。

……

第一場官司是高考案。

丁蜜為了勝算率更大,最後一次去求了周青。

至於丁蜜是怎麽把周青說動的,康正不知道,但有了周青作證,勝算確實大了很多。

那場官司,薛寧輸,判刑一年,由於當初行為惡劣,她所在學校沒有為她保留學籍。

……

第二場官司故意傷害案。

尚未開庭之前,丁蜜去律師找康正,康正跟她分析了很多,丁蜜聽出來了,低聲問:“你是說,三個案子裏,只有這個案件,你最沒把握是嗎?”

康正嘆息:“嗯。”

丁蜜沉默了很久,低頭盯著杯子裏的水,聲音更低了,“那……如果輸了,我要判幾年?”

“至少兩年,多則三年。”康正不忍心,“我會陪你回學校,幫你爭取保留學籍。”

丁蜜咬著唇,又是良久的沉默,“謝謝你,康律師。”

康正陪丁蜜回過兩次學校,跟H大請假,交涉。

如果丁蜜被判刑,希望能保留她的學籍。

值得慶幸的是,交涉成功了。

丁蜜的學籍得以保留。

……

最後一個案子,周青和薛振離婚爭奪撫養權。

康正以薛振教育方式不當,以薛寧為例,認為薛振不適合撫養教育薛小彬。

因為高考案官司贏了,所以這場官司打得比較容易,最後,薛振輸,薛小彬判給周青,薛振每個月付給他們贍養費。

這是康正第一次連續在一個家庭打了三場官司,丁蜜的堅強和倔強讓他印象深刻。

……

煙霧繚繞,濃郁嗆人。

兩三個小時的時間,陸時勉抽了半包煙,手邊全是黑焦的煙頭。

他嗓音全啞:“你說的……丁蜜問你會判幾年的那天,是不是4月7號?”

至於幾號,康正已經不記得了,他想了想說:“我不太記得日期了,不過印象比較深,4月幾號,具體不記得,但那天丁蜜說去洗手間,離開了很久,回來的時候,眼睛又紅又腫……其實從一開始她堅定打官司,就沒見她哭得這麽厲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