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三章 雒陽朝廷的腦子壞了?

古文學派內部,其他人不說,單說盧植,他在這件事情上是絕對支持劉備的。

他還表示他會在幽州帶頭響應劉備的號召,積極支持推動《限奴令》,並且他也希望古文學派在這件事情上支持劉備。

古文學派內部盡管對此懷有不滿的人當然大批量的存在,覺得這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少一個奴隸就要多一個雇工,多一個雇工就多一份支出,這是很麻煩的事情。

但是整體意志上,古文學派還是願意配合劉備的,因為他們也清楚劉備對於古文學派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只是象征性的交出一批奴隸裝裝樣子配合一下,演演戲,那還是可以的,只要別真的對他們下手就行了。

至於其他勢力集團,也就剩一個宦官集團了。

張讓那邊不用說,立刻就吩咐底下人配合劉備。

蹇碩那邊猶豫一陣,也沒說什麽。

其余十常侍的財產大部分都不在此番推動《限奴令》的地區,所以也沒啥特別的觸動。

而三輔三河之地的地方長官基本上都是劉備的自己人。

所以,在前期已經完成鋪墊的地方執行新政,還是有所優勢的,至少不會有那麽多人哭著喊著要反對。

整個統治階級基本上被劉備搞定了,搞不定的也不會明目張膽的反對,至於真正受到針對的地方性豪強家族——對不起,雒陽朝廷並沒有他們的發聲渠道。

官員,士人,軍隊,宦官,都被劉備搞定了,漢帝國的上層基本上心裏都有了數,知道劉備這一波不是針對他們,這也就差不多了。

而那些被真正針對的地方性家族在地方上是一回事,但是在雒陽朝廷裏,沒人代表他們的利益,沒人為他們說話,也沒人把他們當作一回事。

真正有拉攏價值的家族已經被拉攏過了,剩下來的這群人驚訝地發現這個善於妥協和協商的朝廷不知何時突然轉變了風向,變得善於鬥爭和掠奪了。

這可不是什麽好事。

因為當年的西漢政府也是如此的善於鬥爭和掠奪,漢匈戰爭進行時,他們可是非常慘的。

按照《限奴令》的規定,民間沒有官職和軍功爵位者,最多只能擁有三名奴仆,且需要在官府登記,然後領取正式版本的《賣身契約書》,完成簽署之後,才算是正式的主人和奴仆關系的確定,受到律法的保護。

如果沒有這一套手續,那對不起,你們之間的關系不能被界定,不受律法的保護,反而要受到律法的針對,朝廷有權力對你下手,懲戒你的違法行為。

這對於地方上那些有著數百、上千奴仆伺候的土豪家族來說,問題就太大了。

一個沒有官身的族人只能有三個奴仆的名額,就算每個族人都能去擁有三個奴仆,綁在一起也覆蓋不了那麽多的奴仆。

而且更可惡的是,奴仆犯事,官府還要追究主人的責任,也就是說並不是每個族人都願意承擔風險去擔保三個奴仆。

這就意味著有相當一部分奴仆需要被釋放出去,不再成為家族的助力,家族將不再有剝削壓迫他們勞動力的機會,家族產業和規模將有一定程度的萎縮。

如果不想萎縮,那就要進入勞工市場雇傭自由民充當雇工,付給酬勞,讓他們幹活,不能再隨心所欲的命令奴隸從早幹到晚、從生幹到死。

而且這一波政令頒布之後,他們居然得不到任何的補償,血虧不賺!

該死的連坐法居然被用在了這個地方!

這些地方性家族得到官府布告的時候都是抓狂的,到處找人、發動關系向官府咨詢內情,詢問他們到底是不是真的要這樣執行,這樣搞不是要讓他們大出血嗎?

雒陽朝廷的腦子壞了要來這樣一出?

這些奴隸來老子這裏幹活兒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老子也是花了錢買他們的,又不是搶來的,正兒八經的生意,怎麽說不讓做就不讓做了呢?

雒陽南部新城縣的杜氏家族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這個家族發家不過兩代人,因為距離雒陽近,又靠著伊水,於是靠著在水上做點運輸生意到雒陽去售賣而逐漸發家。

當然,發家的過程中少不了爭搶打鬧和互相吞並,和劉備當年發家的路子差不多,武德充沛的杜氏笑到了最後。

原先,這個家族和連續三任新城縣縣令的關系都處的不錯,這些縣令也樂得做他們的保護傘,護著他們在水上搞點小生意,互惠互利。

於是杜家就在二三十年內發展起了起來,靠著賺來的錢買了不少土地,又在大災之年買了不少奴仆,家族逐漸壯大起來。

到此時此刻,杜氏家族已經是一個擁有五千余畝土地和三百多奴仆的地方性有規模的家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