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斬盡(第2/3頁)

——哪怕是至交親朋,也幾乎不可能為了一個死人,去和強敵搏命,相反,爭搶財產、吃絕戶,甚至‘汝妻子,吾自養之’的可能,都比那種概率大多了。

“故事中口口相傳的忠義之輩,正是因為屈指可數,才會被傳頌、希冀啊!”

至於野狼幫?

那就更不是問題了。

野狼幫不過一個幫派組織,辦事拿好處,可不是幫眾的老母,專門擦屁股的,外面惹的禍患,自然自行承擔。

為了周長林、高通,就出動強橫武者報復?

簡直無稽之談。

別說方銳沒有冒犯到野狼幫,沒有利益沖突,即使有,面對方銳這般強者,對方也會權衡再三,看是否能拉攏,或者其它各退一步的解決辦法……

在真正穿鞋的人面前,武力永遠是最後一步。

“我的成品藥生意,這次之後,應該就沒人再敢覬覦了。”

倒不是沒有更強大的勢力,而是:以成品藥生意目前的利潤,方銳表現出來的實力,已經能夠鎮得住。

門當戶對、德位相配,就是這個道理。

“此處非是久留之地,事情了結,也該盡快離開了!”

方銳目光一閃,抓緊時間摸屍。

他在周處、周長林、高通三人身上搜刮一通,只得了一些大錢、碎銀,加起來約麽一兩銀子。

“窮鬼!”

方銳不由暗罵了聲。

不過他也理解,這些人是來截殺他的,身上帶那麽多錢做什麽?

真要說,這次戰鬥的收獲,除了震懾黑市眾人、護住成品藥生意之外,最有價值的,並不是那一兩銀子……

而是:一把砍刀,一把匕首——前者是周長林的,後者,則是從周處身上繳獲的。

那把砍刀,和縣兵的制式武器質量差不多,在黑市中,約麽能賣出十兩銀子;那把匕首,也值個二三兩銀子。

“好東西!以後打鬥,終於不用赤手空拳了。”

“匕首可以隨身攜帶……砍刀的話,穩妥起見,還是找個地方埋了,等需要的時候,再起出來!”

方銳整理了下收獲,確認現場沒有什麽破綻、遺漏,當即飛快離開。

裝石頭的小麻袋,也沒再去撿。

那個小麻袋,真的就是裝石頭的,他來回拿著,不過是掩人耳目,順便當做武器罷了。

身上真正藏東西的地方……

方銳摸了下背後褡褳。

那是前些日子,方薛氏特意為他縫制的,裏面除了做生意的錢,還有今天買的三斤黃豆、一斤臘肉。

至於粗糧?

那玩意方家藏得不少了,方銳早就打算,不再多存了。

……

方銳找地方埋了砍刀,快步回家,腦海中還在想著,等方薛氏、方靈看到他帶回來的臘肉、黃豆,該如何高興。

開門。

卻看到:正屋的門大開著,一眼望去,其中桌椅淩亂。

‘不好!’

方銳心頭一跳,也不去管淩亂的屋子,徑直沖去地窖。

來到地窖。

他看到門口,那塊堵門的巨石沒動,才松了一口氣。

“娘、靈兒?”

方銳喊著,發力將巨石搬開。

“是銳哥兒麽?在呢!”

吧嗒一聲,裏面門栓拉開,方薛氏拉著方靈出來。

“兄長!”

方靈如乳燕投懷一般,撲進方銳懷裏,沒等他發問,就主動說了:“半晌前,咱家來了一個毛賊哩……還找到了地窖,在外面搬不動巨石,才走了……”

“娘不讓我出聲,我可乖了!”她仰著小臉,一副快表揚我的模樣。

“也幸好聽了銳哥兒你的……”

方薛氏臉上滿是後怕,顯然心有余悸。

方銳目光一閃,拼湊出了事情經過:竊賊翻墻進來,撬門偷了屋裏,又找到了地窖,搬不動巨石,方才走了。

‘還好,我讓娘、靈兒躲去地窖……若是在家中……那簡直不敢想象!’他慶幸不已。

進屋,點燃油燈。

屋內,亂糟糟一片:廚房中,裝著高粱面的小陶罐不見了,還有一些野菜,其它一些小雜物。

“丟了好些東西哩!”

方薛氏心疼不已,連連嘆息。

“人沒事就好。”

方銳搖頭:“再說:咱家大頭,又不在這裏!”

那些被偷的東西,其實只是小損失。

方家真正的大頭:錢、糧,都藏在地窖這邊,就連那一罐豬板油,方薛氏躲進地窖時,都抱上了。

“娘、靈兒,你們受驚了,時辰也不早,洗漱一下,早些睡吧!”

方銳正說著話。

“方兄弟!方兄弟!”

外面,突然傳來一道熟悉的聲音。

“娘、靈兒,你們洗漱,我出去看看。”

方銳出門。

門外,江平安提著一個陶罐,裏面裝了些東西。重點是:那陶罐看著眼熟,不正是他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