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嘗試著收復野狼(第2/2頁)

至於對付野狼群的事情,羅旋則準備明天再著手去進行。

只是現在,

羅旋心裏有點拿不準的是:到底是把狩獵隊調集過來,將這群野狼徹底圍殲好呢?

還是將這個野狼群,給完整的保留下來更合適一些?

兩種選擇,各有利弊。

如果將整個野狼群,都連窩端掉的話,那以後小木屋附近的安全性,就會得到極大的保障。

可那樣一來,

沒有狼群的威懾之後,有可能會有更多餓急了眼的社員們,就敢往這深山老林裏鉆。

如果狼群得以保留的話。

這也是一道護衛小木屋一帶,最為有效的安全屏障了。

想來想去,羅旋還是覺得四條腿的好對付,而兩條腿的則更為可怕一些。

所以至少在目前,羅旋還是傾向於讓狼群繼續存在。

可要想將狼群保留下來,還要讓它們,不能對隱居於此的陳曉端母親,造成實質性威脅的話。

那就必須要將整個狼群,給收服了才行!

要想達到這個目標,就只能把3只狼崽放出去,讓他們去找狼王決鬥,以爭到狼王之位。

3只狼崽雖說身強力壯、有勇有謀,可嚴重缺乏搏鬥經驗的它們,到底是不是狼王的對手?

這還是兩說。

那自己到底要不要,出手幫助那3只野狼崽仔,去獲得整個狼群的統治地位呢?

狼群裏爭奪狼王之位,其實規則也很簡單:

狼王會獨自面對自己的挑戰者,而其他的野狼在這個時候,則會選擇觀望。

誰贏了,它們就跟著誰混。

沒有所謂的忠誠不忠誠。

勝者為王。

敗者則被驅逐出狼群,成為一匹遊蕩於森林深處的孤狼。

自己覓食自己吃,哪天老的動不了了,那匹狼就會找一個山崖往下跳。

或者是找一個避風處,躺下來,靜靜的等死……

一般情況下,狼群裏面進行狼王之爭的時候,別的野狼是不會上去幫忙的。

而作為一個不守野獸界規則的人類,羅旋則可以等到它們幹架的時候。

在暗中給上那只狼王一槍。

自己的槍法到底好不好,到底是先打槍、後畫圈圈?

還是朝著圓靶上面開槍,至少也能弄個九環?

這件事情,只有羅旋自己才知道。

自己練習了這麽久的道家功法,目力過人、臂力也是不小。

而且現在的羅旋,對於如何調整呼吸、穩定脈搏也是頗有心得。

再加上用大量的子彈,在深山老林裏練習一陣子。

哪有練不出來一手好槍法的道理!

吃完飯,

羅旋躺在簡易的木床上想了想,最終還是決定順其自然、把3只狼崽都放出去。

由它們去找狼王,好好鬥上一鬥吧!

畢竟,狼就應該有個狼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