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發筆小財(第2/2頁)

羅旋走到氨水池那個巨大的拱形建築旁,閃身進了空間,把大部分錢都在空間裏面。

只給自己身上留了二十幾塊錢,夠這幾天買東西,吃飯、坐車就行。

現在這個時期,雖說社會治安極好。可自己住的那個旅店,一看就不是什麽正經的招待所。

所以,還是小心一點為好。

現在自己有錢了,羅旋準備給小草、給自己都置辦一身衣服。

只是自己身上,只有分家之時得到的5尺6的布票,遠遠不夠給小草和自己做衣服的。

不過羅旋堅信:只要自己手段足夠靈活,辦法總比困難多。

先去賣布匹的地方看看情況,至於買不買得到布料、該怎麽買到布料。

只能到時候再說了。

縣裏有供銷社的百貨公司。

還有幾家以前遺留下來的大型鋪子,只不過它們現在都屬於“公私合營”,但裏面銷售的商品質量,卻並不比供銷社的百貨公司差。

只是這種“公私合營”的店鋪,比較側重於銷售某些特定品類的商品,裏面的東西,賣的沒百貨公司那麽齊全罷了。

羅旋先去了一家名叫【錦繡東昇】的鋪子。

這家店鋪專賣各地的優質布匹,它在解放前,甚至還有自己的繅絲作坊、織布廠。

因此,【錦繡東昇】在鄰近幾個縣城,都頗有名氣。

羅旋進了店鋪,只見規模不小的門市上,卻稀稀拉拉的,沒幾位顧客在裏面選購布匹。

由於不管是生產隊的社員,還是城鎮居民、幹部職工,他們的布票都是由單位上、或者是居委會、大隊裏面定額發放的。

他們和供銷社,同屬一個‘上上級’。

所以大多數時候,他們所發出來的布票,都是需要去指定的單位門市上購買的。

顯然,這家“公私合營”的東昇商鋪,就不在“指定”之例。

所以它沒什麽生意,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根據5,6年6月頒布的新工資標準,分為11類地區,一共有30級。最低的1類地區、30級工人,基本工資是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