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青史何名2(第2/3頁)

廢話,誰願意去死!

“可是方才,你可並非這般說的。”鬼魂微垂眼睫,神情舉止間皆透著一絲無辜,仿佛在提醒明霧,願意將身體還給他這種話,可是明霧親口說的。

明霧扯了扯唇角,皮笑肉不笑道:“那是大人記錯了,本人自私自利、無利不起早、從不將道德倫理放心上,那般深明大義,大公無私的話,絕不是我能說出來的。”

他甩了甩袖子,裝模作樣地表示出他只要沒有道德,就絕不會被道德綁架的決心。

什麽愧疚,什麽不想占據對方身體,都見鬼去吧。

他就是用了,就是占了,這鬼若是有能耐,今日便殺了他,他也認了,殺不了,那就是他命不該絕,這具身體為他所用,也是天意如此。

鬼魂定定看了明霧半晌,面上卻並沒有惱羞成怒,也沒有怒不可遏,反而眼底的興味更濃,抿唇一笑道:“有趣。”

“天下間卑鄙下作、厚顏無恥之人不計其數,如你這般直白又坦然的,倒是少見。”沒有記憶,但許多常識和潛意識還在,他想,即便自己沒有失憶,也一定會對明霧感興趣。

明霧看著他微微皺眉,語氣疑惑,“你似乎看起來越來越紅?”

他原本以為那是朝陽的映照,可漸漸卻覺得不對,那鬼魂給他一種渾身都裹了一層火焰,仿佛正在燃燒的感覺。

鬼魂神色淡定,仿佛自己不過是說了句再尋常不過的話:“我是鬼,身處陽光下,自然會被陽光灼燒。”

那你還不躲?!

“你瘋了?!”明霧心頭一緊,再看那鬼魂,只覺得對方身上那層赤紅,當真變成了熊熊燃燒的火焰,僅僅遠遠看著,便從身體疼到了靈魂。

而那鬼魂竟然在這樣的灼燒中和他你來我往,插科打諢?

明霧都不知道,應當叫對方一句瘋子,還是叫他傻子。

他連忙看向四周,目光落在某處,那裏生著一棵棕樹,明霧快步跑上前,折了幾扇棕樹葉,這玩意兒有韌性,掰斷它費了他不少功夫,本就沒好的手掌又被尖銳刺手的枝條弄得雪上加霜。

鬼魂站在原地,靜靜望著明霧的方向。

他看著明霧匆匆忙忙幫他找能遮擋陽光的東西,看著明霧為此雙手磨傷,看著他著急走來,將棕樹葉擋在自己頭頂。

明霧慶幸自己如今用的是這鬼的身體,若是他自己的身體,此時要給這鬼遮陽,怕是還要累上幾分。

“你不知道怕,不知道痛嗎?”明霧瞪著他。

鬼魂仿佛沒聽到他的質問,他只是定定看了明霧片刻,即便是同樣的容貌,他也能敏銳分辨出對方與自己的區別。

都說人鬼殊途,自己才剛讓這人去死,這人非但沒想消滅他,甚至還想救他。

他勾了勾唇,“有意思。”

明霧……明霧發誓,若非是人類也碰不到鬼,他非要將這鬼揍趴下喊爸爸,他沒被淹死,卻快要被氣死了!

*

三日後

平安鎮上,一個身形單薄,面帶病容,臉色發黃的青年走在街上,他穿著一身不合身的麻布衣衫,走在街上倒也不顯得突兀,畢竟街上到處都是難民一般的百姓。

一路走來,就沒見著身上沒有補丁的。

唯有這青|天|白|日,艷陽高照,青年卻撐了一把大黑傘,在這街上尤為明顯,叫人多看幾眼。

眾人也只當他是體弱多病,不便見風和太陽,天下動蕩的年間,也無人為了這一星半點的好奇心和陌生人搭話。

青年走進茶寮,找了處陰涼不見陽光直射的位置坐下,“掌櫃,來一壺茶,一盤點心。”

青年收起黑傘,露出全貌,原是明霧給自己化了個妝,如今的他,和原來的模樣只有三分相似。

鬼魂跟著在位置上坐下,在場所有人卻都未瞧見他的存在,他們看不見他。

這是他們出了山谷之後發現的,似乎因為明霧占據了鬼魂的身體,於是才能瞧見鬼魂。

知道這一點後,明霧心裏簡直日了狗了,強買強賣一具身體不算,他竟然還強行買一送一!

且這鬼還和他綁定,他走到哪兒,這鬼便會跟到哪兒,想甩都甩不掉。

可明霧一點也不希望自己身邊跟著個鬼,鬼魂倒是無所謂,他如今對明霧有些興趣,跟著對方也無妨,可明霧顯然不這樣想。

於是,一人一鬼約定,明霧幫鬼魂找回記憶和過去,完成他被遺忘的心願,希望鬼魂心願完成後能解開束縛,自行離開。

這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聽說了嗎?三日後新皇就要舉辦登基大典,從此以後,就是新朝,再無陳朝了。”

“呸!可別提什麽陳朝了,他們哪裏配和新皇比?”

“聽說陳朝的皇室中人都被殺得差不多了,連皇帝老兒都沒放過,簡直大快人心!真想看看那些人的心是不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