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一拳擊碎黃鶴樓,兩腳踢翻鸚鵡洲。

老娘不玩了。

——《小怪獸日記》

“喂。”

喂個屁, 我沒名字?

丁羨不再理他, 邁著大步往前走, 不過到底比不過人家腿長, 三兩下跨到她跟前, 一把扯住她的書包給人拽回來。

丁羨毫無防備,踉蹌幾步,差點滾進他懷裏, 不過周斯越反應很快, 扶著她的肩膀給她拎正, 垂眼睨她:“你又怎麽了?做個值日, 你就這麽不高興?”

笨蛋。

“說話。”周斯越很沒耐心, “什麽不必要的誤會?”

蠢貨。

還能有什麽不必要的誤會?

“我怕同學之間傳些不好聽的,說我們……”她頓了頓, 沒有再說下去,看一眼他慢慢把頭低下去。

但她沒想到, 這話讓周斯越沉默了半晌, 臉色微冷地看著她,自嘲一笑, 說:“行, 知道了。”

少年挎包離去, 留了個高大一搖一擺的背影,能看出是有些怒氣的,昏黃的夕陽漸漸把少年身影攏的模糊。寬敞的馬路, 枝幹遒勁的老楊樹,風雨不倒地屹立在道路兩旁。

他步履沉穩,不疾不徐,一下子走過幾顆楊樹,明明才沒幾步,堅韌的背影已經到達路的盡頭,一個轉身,消失無蹤。

丁羨忽然跟蔫了似的往下蹲,眼淚就這麽不爭氣的奪眶而出,委屈一下子全從心底兒冒了出來。

喜歡一個人啊。

可以為他收下一百種委屈;又偏偏容不下他的一種委屈——不喜歡自己。

她無聲地蹲在地上哭,壓抑慣了,再悲切也無法像孔莎迪那樣發泄似的放聲大哭,眼淚在臉上涕泗橫流地淌著。

她沒覺得自己哪兒做錯了,孔莎迪做事毫無顧忌,她羨慕,但她沒辦法認同她有些行事風格,這也不妨礙她喜歡她。

而周斯越呢,她喜歡他,所以她最在乎他的看法,最怕他同情她,施舍她。

然而,兩個在燕三她最喜歡的人,今天都同時跟她鬧翻了。

丁羨那天蹲在地上哭了很久,直到天黑,直到站不起來,雙腿哆嗦得跟雨天得了風濕的老寒腿似的,一瘸一拐地往家走。

一邊走,一邊抹眼淚。

伴著幽暗的黃昏,她有一種武當大俠剛跟人比試完,塵嘯鐵劍踏雲歸之感。

只不過,她是差點兒被打死的那個。

在胡同口的時候,丁羨折身去小賣部買了幾張粉色信紙和信封,悄悄塞進書包裏,才往家走。

家裏今天異常安靜。

就連平時此刻鬧天鬧地的丁俊聰都格外安穩地乖乖坐在沙發上,葉婉嫻從廚房裏端著盤蘋果走出來,目光一瞥,見她回來,笑:“回來了?”

丁羨下意識拉緊的包帶,輕嗯一聲,低頭換鞋。

葉婉嫻把蘋果放在餐桌上,伸手去接她的書包,這反常的舉動讓丁羨本能地往後一縮,葉婉嫻笑了下:“怎麽了?我幫你把書包拿進去。”說完注意到有點兒不對勁,“你眼睛怎麽了?”

剛哭過,眼睛還有些腫,但不明顯。

丁羨揉了揉,糊弄過去:“剛剛風大,大概進沙子了。”

葉婉嫻點頭:“嗯,等會你舅舅要來。”

舅舅?

“哪個?”

葉婉嫻笑:“小舅舅。”

也是,其他幾個過來你能是這副嘴臉?

早年不計劃生育的時候,奶奶姥姥輩的人都是能多生就多生,葉婉嫻跟丁父這兩邊兄弟姐妹都不少,但大都一生平平無奇,碌碌無為。

只有葉家這個小兒子,算是祖墳上冒了青煙。

葉常青小時候就愛畫畫,別的小孩子在泥地裏摸爬滾打,他就喜歡一個人背著個畫袋去山裏采風,一坐就是一天;別的小孩兒跟父母討要點零花去買點甜食,他就把錢省下來去買畫筆。

葉常青除了畫,其他成績都一般,尤其數學,只能考二十分,這輩子也沒上過什麽正經的大學,高中畢業後就在北京街頭幫人畫畫兩塊錢一張的速寫。

本以為這輩子就這麽庸庸碌碌的過去了。

結果,在北京畫了半年的速寫,轉機出現了,他遇上了人生第一個貴人,王明義。

王明義是當時北京各高校的客座教授,在北京參加一場各高校的油畫系素描聯展賽,王明義那屆帶的學生資質大不如從前,很多人學畫,不再是因為喜歡而學。

家裏有錢,考不上什麽正經大學,就隨便塞一個繪畫專業,或者死心塌地只想成為一名畫家,忘了本身畫畫含義。

王明義在橋頭抽煙看見的葉常青。

葉常青畫畫那沉醉的神情徹底把他吸引住了,像極了年輕時的他,沉迷而不自知,眼睛帶光,於是他把煙掐了,走過去讓他也畫了幅。

葉常青生意不太多,偶爾能來這麽一單,高興不得了,畫得格外認真,把畫遞過去的時候王明義只掃了一眼,就斷定他要把這人帶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