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警犬與人販子

警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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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夜裏, 山上到處都是出來狂歡的小昆蟲,刑警們全副武裝,連露出來的眼睛都佩戴著夜視鏡, 警犬身上也穿著防彈背心,帶著防爆防彈頭盔,這種警犬專用頭盔做到了除了鼻子和耳朵外整個頭部的防護,頭盔上又大又帥的護目鏡簡直能把人帥死,立刻從一條普普通通的犬,變成反恐精英!

若是沒有頭頂上跟雞冠頭發型差不多的夜視攝像頭就更完美了。

根據線報, 人販子和被拐賣的兒童婦女很可能隱藏在這片山林中,為了不驚動犯罪嫌疑人暴露行蹤, 警方選擇趁夜進山。

隊裏撲咬犬的口籠全部摘掉, 對它們的限制降到最低。

在警犬系統中, 撲咬犬絕對是最恐怖的沖鋒犬, 也是所有警犬中殺傷力最大最威猛的,它們是先於警察與犯罪分子對沖的,主要目的是牽制犯罪分子為警方爭取抓捕時間, 甚至可以直接制服犯罪嫌疑人。

要成為一名優秀的撲咬犬, 不但在體格上有嚴格的要求, 還要有足夠的膽識和易攻擊的性格。

像“你看我幹啥?”“我看你咋地。”“愛咋咋地!”——這種性格的犬就當不了撲咬犬。

應該是“你看我幹啥?”“我看你咋地。”“我弄死你!”——這種犬才適合。

一句話概括就是:甭廢話,就是幹。

駱蕓跟其他撲咬犬相比,在戰鬥中野性稍有不足,但是戰鬥力和撕咬力絕對不落下風,誰能知道她在訓練初期是如何克服用嘴巴叼東西的心理障礙, 就……其實當犬也挺難的。

駱蕓它們三條撲咬犬跟在追蹤犬身後, 桐義市的撲咬犬是條雄性馬犬,跟駱蕓同歲都是剛畢業的新兵蛋子, 論經驗還是黑虎更豐富。它們慢慢向叢林深處推進,隊伍成扇形以小隊分組搜查敵情。

很快,可可嗅到了人類血跡的味道,另一條血跡搜索犬也發現了可疑物體——一個小孩的手指。

這裏已經深入森林,人們在手指三百米外的地方發現了一個被刨開的坑,通過可可和另一條血跡搜索犬的反應可以斷定這個坑裏殘留著大量的血跡。

桐義市的刑偵科隊長叫杭英毅,是一名四十歲出頭的老刑警,他對桐義市周邊的生態環境有所了解,看到現場的情況推斷道:“這應該掩埋屍體的地方,被野獸發現刨出來拖走了,大家在附近找找有沒有剩下的遺體殘骸。”

他對方曉烽說:“桐義市生態環境保護的很好,深山老林裏有老虎和熊,這幫人真不怕死,敢往這裏邊鉆。”

方曉烽點頭道:“一幫亡命徒,只要有錢賺,他們什麽事兒不敢幹。”

說是買賣人口,但途中鬧出人命的也不在少數,他們拐來的孩子為了不被發現,生病了也不會就醫,隨便買點藥給孩子們吃,扛過去就活,抗不過去就死,這就是一條血粼粼的發財路,踩著別人心肝寶貝的血骨,成就他們的發財夢。

他們並沒有在附近找到其他的屍骸,也許被野獸拖進了洞穴,找到的殘肢和坑裏的土壤做了取樣保存,隊伍繼續搜尋。

發現孩子的死亡讓隊伍彌漫上更加沉重的緊迫感,駱蕓心情更加沉重,她迫切想要找到那群人販子,也許他們手裏還有生病的孩子,它們快一點,可能就能挽救回一條生命。

駱蕓催促著紅龍它們,自己也在地上搜尋,她並不是追蹤犬,也不是搜索犬,但她的鼻子依舊能聞到很多的信息,她要做的就是從這些復雜的信息裏找出有用的氣味,但凡是人留下來的痕跡,都無法逃過犬的鼻子。

這片山脈可以藏身的山洞、山坳有很多,隊伍有目的地向近處可能藏身的地點搜查,一一排查,風帶來了山上潮濕的氣息,裹夾著一路遇見的動物體味兒,狐狸的、野兔的、山雞的、還有——人的。

數條犬立刻擡頭,支起耳朵,齊齊看向同一個方向,隨機狂吠起來,駱蕓叫得尤其賣力,恨不得睜開繩索沖出去把對方撂倒。

警犬的示警讓方曉烽等人立刻轉向那個方向握住了警棍,對方聽到了犬吠聲也意識到自己暴露了行蹤,咒罵一聲立刻對警犬方向胡亂開了一木-倉。

土質的木-倉發出一聲並不悅耳的爆響,隨機傳來貝貝尖銳的痛叫聲,駱蕓心一慌,立刻往貝貝方向看去,它躺在地上,還在動,但顯然很痛苦,貝貝的訓導員立刻撲向了貝貝,用身體擋住了貝貝大半的犬身,迅速掩護它將它拖到隊伍後方。

駱蕓看不到貝貝的傷情如何,現場的刑警只迅速做出防禦反應,亂都沒亂,在方曉烽一句“對方有木-倉,更換武器”後,立刻掏出配木-倉嚴陣以待。

方曉烽和杭英毅側耳聆聽片刻,林中風聲嘯嘯,蟲鳴嘹亮,再沒有其他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