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桂歡知道許大娘的精力很旺盛, 畢竟每天打幾個小時牌,回家還能做飯、訓老頭、懟鄰居、再出門遛狗的人可不多。
警察局裏鬧鬧哄哄地吵了半個多小時,帽子男的家人來了。
打扮非常考究的中年夫婦, 男士戴著一副金絲框眼鏡, 白襯衫熨燙得一絲不苟, 女人手裏拿著現在還很少見的外國名牌包,保養得宜, 一看就是養尊處優的闊太太。
兩人身後還跟著幾個助理, 進來之後對許大娘等人視若無睹, 直接找警察交涉。
齊警官跟著幾人上了摟, 下來時臉色不太好, 他身後還跟著一個穿西裝的男人,齊警官有些別扭地對許大娘道:“對方想要和解, 讓您出個賠償數。”
桂歡一聽就明白了,想必帽子男托生了一個好人家, 家裏有父母撐腰。
就是這父母二人管生不管養, 教出這麽一個敗類。也許兩人也不覺得虐待貓狗是大事兒, 能用錢擺平就行。
這種人, 最怕的就是丟臉面。
許大娘可不吃這一套,她兒女都大了,有正經工作,還真不差這點錢, 她就要出這口氣!
“和解個屁!給我錢有什麽用?我家多多還能活過來?”
齊警官也不想摻和這事,他看向身後的西裝男,意思是, 您自己溝通溝通?
西裝男走上前,氣定神閑地說道:“您好, 我是周武的代理律師,我姓錢,請容我說明一下情況。您有所不知,我方當事人從幼時起就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關於這點,我們可以出具相關證明,代理人的父母也表示,他們對於兒子給您造成的傷害深表歉意,回去之後會嚴格管教,希望您能給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許大娘:“精神病怎麽了?精神病你為什麽不關在精神病院裏?還讓他出來害狗!”
錢律師已經處理過很多次周武的事情了,輕車熟路地開始進行多方面遊說。
內容歸納總結下來為兩點,一是周武,也就是帽子男有病,就算你想追究責任,他也不具備負責任的能力。
二是最好拿錢息事寧人,你好我好大家好,糾纏下去也沒有意義。至於狗嘛,就只能說句節哀順變了。
許大娘覺得這家人就是存心的,自家兒子有病,你就不能上門看一看他的精神狀態?讓他一個人在外面晃,那不就是害人嗎!
既然對方能夠出具精神證明,那說明他們是有備而來,從法律層面上來說,最好的結果就是給許大娘一些賠償了。
一條狗,或者說數條動物的性命,在冰冷的條例面前,沒有一絲價值。
可桂歡知道,至少在“日行一善”這裏,貓狗的命,也是命。
不然她不會多那五年的壽命。
最終結果與桂歡料想的差不多,許大娘還是簽了和解書,得到了一筆豐厚的賠償金。
許大娘簽得並不痛快,中間幾次停筆,哽咽不止,嘴裏已經把周武全家罵了一百八十遍。
齊警官全當沒聽見,絲毫沒有制止,在一旁看著天花板,充當木頭人。
走完流程,桂歡去找齊警官,詢問被解救的動物去向問題。
齊警官也在思考這件事,桂歡就提議,她去社區,宣傳一下領養。就是領養之前,得去寵物醫院給動物們看病,這錢希望警察跟周武家裏人商量一下,讓他們來掏。
齊警官猶豫道:“他們能答應?”
桂歡:“您帶我去,我來跟他們溝通。”
不掏錢是不可能的,你們既然喜歡給兒子收拾爛攤子,那就要收拾到底。
齊警官知道桂歡不是一般小孩,當初吳天順簽離婚協議,桂歡是怎麽忽悠吳天順的,屋裏的警察都一五一十地告訴了他。
齊警官略微思考了一下,就帶桂歡去找周武父母了。
看見齊警官身後的桂歡,周武父母疑惑了一下。
聽完齊警官說明來意,周武父母就覺得警察這是沒事找事,流浪貓狗,扔了不就完了嗎?
周武母親強硬地道:“我們已經要賠償狗錢了,沒有義務再給這些流浪貓狗看病。”
桂歡也不著急,上前一步說道:“您這話我有些不贊同,如果貓狗沒有被您兒子抓回去,那他們在野外無論是生病還是死亡,都跟您兒子沒有一點關系。可問題就是這些貓狗是被您兒子掠回去的,回去之後做了什麽,就不用我再跟您細說了吧?畢竟不是所有父母,都喜歡聽精神病兒子做的混賬事。”
周武母親聞言皺了皺眉,覺得這女孩子說話夾槍帶棒,非常粗魯。
桂歡:“其實這些貓狗的後續問題,本來就不是警察和街道的責任,問題源頭出在哪兒,大家都知道。你們家可能沒有愛護小動物的傳統,也沒有對周武進行過這方面的教育,但正常人都知道,不虐殺動物,是一個人最起碼的道德底線,做人都有惻隱之心,可惜,你們家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