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26章 私營監獄(第2/5頁)

80年代初,美國毒販盛行,最誇張的時候,大街小巷都能看見有人在售賣違禁品,為了利益,毒販開始搶占地盤,在槍支泛濫的美國,毒販之間的火拼尤為激烈且殘酷,聚眾打架鬥毆、偷竊搶劫甚至故意謀殺等案例每天都有發生。

美國為了打擊這股黑惡勢力,出動了大量警力,最直接的反應就是罪犯太多,監獄十分擁擠,但不能因為監獄擠,就不打擊犯罪,所以美國想了個辦法,就是把原本的6人間,再多放點床鋪,活生生變成10人間。

這下好了,罪犯繼續抓,但是美國的法律太嚴格,嚴格到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進去蹲幾個月,而且很多罪都屬於重判,所以沒過多久,美國的監獄就再也塞不下這麽多罪犯了,怎麽辦?

塞不下就造,再造幾座新監獄就行了,可錢呢?

幾億美金可不是小數目,而且這筆錢還得從納稅人腰包裏掏出來,新的矛盾用出現了。

納稅人抗議,我們的錢應該用來改善醫療、住房、教育、增加基礎設施,這些關鍵領域都還沒有得到改善,憑什麽用我們的錢來給罪犯蓋監獄,幫他們提高生活水平?

很多州的美國民眾開始遊行抗議,抗議美國政府用納稅人的錢來造新監獄。

另一邊,罪犯的親屬知道監獄的臟亂差後,也開始遊行示威,因為美國法律裏規定要保障罪犯基礎生活水平,可現在卻沒做到,所以美國政府十分頭疼,蓋新監獄,納稅人不同意,不蓋新監獄,又要被罪犯親屬斥責,該怎麽辦?

1981年,田納西州的象黨主席湯姆·貝斯力意識到,這些矛盾或許可以用“私營監獄”來解決,於是美國懲教改造公司成立了。

1986年,田納西州頒布《私人監獄簽約外包法》,此後,美國其他州也紛紛在法律層面允許私人企業建立監獄來承接政府外包的監獄服務。

到1989年,在美國不景氣的經濟背景下,美國私營監獄的發展反而愈加迅速,成了一種新的生意經營模式。

強尼搖頭,“並沒有,我覺得私人監獄是個好生意。”

看強尼說的認真,又瞄到對方手裏拿著個文件夾,南易就說道:“資料給我看看。”

強尼把文件夾遞到南易手裏,南易接過打開看了起來。

美國政府對每個罪犯每天的花費有一個規定數字,每個州的數字略有不同。私營監獄為了賺更多的錢,自然希望監獄內的罪犯數量越多越好,但為了防止關押人員過多,降低罪犯的生活條件,美國政府只給私營監獄補貼九成的費用。

比如某州規定每人每天10美元,但州府只會給9美元,言下之意就是私營監獄關押再多的人也沒用,強制要給罪犯維持10美元的生活標準,私營監獄是倒貼1美元,還是通過其他辦法實現,這個州府不管。

這項決策看似很人性化,但還是低估了私營監獄想賺錢的決心,既然補貼的上限只有九成,那就從自身成本開始節約。

很明顯的一點就是私營監獄的看管人員數量遠低於公立監獄,CCA在勞倫斯維爾的一所監獄中,750罪犯僅僅配備了5名看管人員,按8小時輪班計算,每班只有1.5人,美國人工貴,就減少人員開支,即便如此,私立監獄還是有自己的管理手法。

根據在CCA工作過的獄警透露,在裏面獄警就是要狠,而且要扶持一個小團體,讓他們幫獄警管理罪犯,這樣就能輕松很多,表現好的人能獲得更好的食物,例如汽水等等,所以裏面的罪犯一般都很老實。

除了看管人員數量少之外,私營監獄還會在罪犯食物標準上做文章,總之會把那缺失的1美元給摳出來。

除此之外,私人監獄還會提供差別服務,美國法律只規定了罪犯的生活水平下限,對上限並沒有標準,理論上只要罪犯沒接到假釋許可的前提下,不走出監獄,在監獄裏就可以享受到“不過分”的一切。

只要罪犯願意付錢,單間、沙發、電視、私人衛生間、24小時熱水、書籍報紙、咖啡果汁等飲品、免除強制勞動等等,都可以享受到。

南易看到這裏擡頭對強尼說道:“妞怎麽解決?”

“原則上私營監獄不能提供女人方面的服務,但是可以開設特別的探視單間,罪犯有半個小時可以和‘家人’相處,不會有人打攪。”

“嗯。”

南易點點頭,繼續看資料。

私營監獄沒有區別接收罪犯的權利,富裕的罪犯要接,窮罪犯也得接收,沒有什麽選擇的余地。

富裕罪犯可以通過提供個性化服務賺取盈利,窮罪犯就以“幫助罪犯學習生存技能,刑滿釋放後更容易找到工作,不會輕易再走上犯罪道路”的名義,讓他們參加強制勞動(其實監獄裏的罪犯本身就要勞動,不然也沒有勞動改造這一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