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第二具紅色屍體(第2/2頁)

只要出過長差的人,就一定明白一個事,帶鞋是真的太占地方了!

一個大的行李箱,如果帶上兩三雙鞋,那麽一大半的空間都沒了。

幾十雙鞋,兇手得用什麽來拿?背一個超大的麻袋?這……

不僅如此,現場的腳印,應該都是踩出來的。因為撒的這一層粉太薄,無法判斷壓力的情況,也無法判斷體重,甚至誰也不知道這是來了幾個人。

只是,門口外面,是一點粉末都沒有的,可以確定的是,兇手殺完人離開的時候,在外面還換了鞋?

怎麽換的?怎麽換會不留下一絲痕跡?

現場的鞋印,最小的大概是36碼,最大的有45碼。

王隊一言不發地看著現場,手緊緊地握著電話,過了大概一分鐘,還是選擇了跟領導繼續反映。

這案子已經脫離掌控了,需要市局甚至省廳參與了。

中午遇到的案子,本來他是有些瞧不起兇手的,覺得一查死者的關系人很快就能有結論,但現在他看到這個案子,信心已經沒有那麽足了。

這是典型的謀殺,更是赤果果地嘲笑警方。

最可怕的是,誰也不知道會不會有個滿屋指紋、滿屋煙頭、滿屋兇器(例如藥瓶)之類的現場!

如果有……

這……這到底是什麽人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