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又一次霸淩
齊靜堂本以為自己能夠安全上壘,安穩的回到工作中。但是在看到那個偶遇的同事後,他就不這麽想了,果然,第二天,曾經在大堂的經歷卷土重來。
看著他竊竊私語的同時,迎面而來時躲閃的眼神,在他靠近時突然停頓的笑語,食堂裏真空一般的座位……
他不是很明白僅僅是這麽一個偶遇,怎麽會一夜之間就讓人們對自己的態度變化那麽大。一般來說消息的傳播都會需要一點時間,畢竟那麽多同事又不是都住在一起。
或者說那麽一個工作在酒店底層的人怎麽會有這麽大的影響力,仿佛手握酒店的廣播喇叭,隨便說什麽別人都能聽到,並且還全盤接受。
雖然他早就意識到針對自己的不是一個人,畢竟當初自己受到的冷暴力就不像是一個人能夠帶動的,可是究竟還有誰,他一時之間有些看不明白。
他不得不承認,來了快兩個月了,他確實因為之前那場莫名其妙的霸淩,沒有交到任何一個能給自己提供消息的朋友。某方面講,他們成功了。
多有意思啊,他能給警察當線人搗毀一個惡勢力。卻沒法在這麽一個酒店發展一個線人,為的只是讓自己能在職場好過點。
不過算了,他早就習慣了,再差,也不會差過監獄裏。
再說,他還有盛琳。
“琳,我又被霸淩了。”
晚上齊靜堂回來,第一件事就是站在門口,嘴巴撅得能碰到鼻尖,委屈得像個二百斤的傻子。
盛琳握著筆,聞言擡頭想了想,又低頭,哦了一聲:“是前天早上那個人?”
“對啊!”齊靜堂走進來,從後面抱住盛琳,現在盛琳的椅子後面已經固定放了一張板凳,專門讓他當樹袋熊,“我好難過啊!”
“看不出你難過。”盛琳繼續埋頭畫畫。
“唔!”他把臉埋在盛琳背上,拱,“但我真的難受嘛!”
“你想借口不做飯?”
“不是不是。”
“那去做個飯就好了。”
“……”齊靜堂不甘心,又往前湊,“我聽你話自我消化了有沒有獎勵啊?”
盛琳面無表情:“你不用那麽費盡心機的,想做什麽自己來,到時候我心情好的話是不會打你的。”
“耶!”齊靜堂權當盛琳已經答應了他的暗示,喜出望外的親了一下她的頭,又嘿嘿一笑,“西柚味!”
“嗯,你買的。”
“我還訂了咖啡味的護發皂,一會兒就到了,你要試試嗎?”
這個盛琳倒真的感興趣了,回過頭問:“咖啡味的?”
“對啊,介紹還說是阿拉比卡什麽的,我猜你會喜歡,就買了。”
“嗯,”盛琳贊賞的看了他一眼,伸手摸摸他的頭,輕笑,“快去做飯。”還挑了挑眉。
齊靜堂秒懂,跳起來就往外跑。
盛琳笑容保持到他離開,轉頭點開剛才放在手邊的手機,界面上是一個新聞大標題【麗城法院對“蓮華”案作出一審判決,盧某強奸罪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盧某不服判決,已委托律師上訴!】
這是WB熱搜中被轉發最多的一個標題,下面評論已經過萬,絕大多數人都在喜大普奔冷嘲熱諷,當然也有少數人開始提出質疑,畢竟這已經是強奸罪中比較低的年限,【四年而已】,說不定就是因為死活不認,才從最低的三年改為四年,如果真的做了為什麽不能乖乖的認了,還要上訴?【會不會真的是冤案】?
反駁的網友當然是能找到更多道理的,立刻就有人表示【現在社死遠比坐牢恐怖,這人是到了這個時候開始要臉了,做的時候怎麽就不記得自己是個人了?】
下面馬上有人跟上:【難道現在不聽上訴就能顯得無辜了?】
【這人不會以為就算翻案了還能洗白吧,想想他之前跟他那些狐朋狗友的對話!】
【……】
所以不管“眼哥”盧振認不認罪,坐不坐牢,洗不洗白……他都已經社死了。
盛琳並不擔心他會翻案,不是說他翻不了,而是她此時莫名的覺得自己知道了蓮華的想法。
如果眼哥真的進去了,那蓮華大獲全勝,這是最好結果。
如果眼哥真的翻案了,那她就是誹謗罪,根據刑法,撐死了也就三年。可她的“復仇”事跡,卻會被當成經典反殺案例成為網上的又一個傳說。而就如網友所說,眼哥已經在這一戰中徹底暴露了他下流的品質,即便翻案了,也翻不了身。
再說了,蓮華本身就是背水一戰,她沒有別的路可走,被不被發現,都是命。
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生意。
如果是盛琳自己,估計也會這麽做。想到這,她朝廚房的方向望了望,暗笑一聲。
齊靜堂正哼著歌打蛋清,不知道為什麽,突然打了個冷戰。
三天後,周五,齊靜堂正在伏案工作,梁經理忽然過來找他,神色看起來不那麽好:“小齊,你過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