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2/4頁)

陸高達卻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雖然買得多,但其實也就幾百塊錢而已,老王家那麽慘,沒必要,就當是幫個忙嘛!”

“我不是不願意幫忙,我現在懷疑老王是被人騙了,他們這才剛開始賣貨,品質很重要的,如果大家買到的東西都不滿意,以後誰來買?我們就該退貨,讓老王去找供貨商,以後要在源頭上杜絕這種事。”

陸高達想了想,覺得是這個道理:“也對,供貨商也不能這麽欺負老實人,老王已經夠慘的了。”

陸彎彎坐在後座,聽著父母說話,同時打開社交平台,搜索老王,很快她看到了幾個詞條,這些詞條還登上過熱搜。

#老王尋找女兒二十年#

#二十年後老王終於找到女兒了#

這兩個詞條都是由一家名叫“爆炸新聞”的新聞媒體創建的,第一個詞條出現的時間是兩個月前,“爆炸新聞”對老王夫婦進行了采訪報道。

視頻中,老王詳細講述了女兒芬芬四歲時被拐賣以及他們全家後續尋找孩子的事情,當時,老王夫婦都出門打工了,爺爺奶奶負責在家照看三個孩子,其實,那個年代鄉下的人帶孩子,並不同於現在,孩子不能離開視線,鄉下家家戶戶的孩子互相串門玩耍,到點回來吃飯,誰知,有一天,到了吃飯的時間點,爺爺奶奶怎麽也等不到芬芬回來吃飯,在全村找遍了,也沒有找到人,後來鄰村的人說見到過孩子,孩子跟著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走了。

也就是從這一天起,芬芬被拐走了。

為了找到芬芬,老王夫婦放棄了工作,輾轉了多個城市,整整找了孩子兩年的時間,如果不是家裏實在沒錢了,兩個女兒的學費都要借,否則兩人不會罷休。

為了找到女兒,也為了養家糊口,老王夫婦開始做起了小生意,他們在全國各地回收舊衣服,然後拿出去賣,與此同時,他們每到一個地方,就帶上芬芬的照片去尋找女兒。

幾年下來,女兒沒有找到,生意倒是越做越好,買了房又買了車。

然而,又幾年後,回收舊衣服的市場開始變得不景氣,但是兩人為了找女兒,並沒有選擇改行,很快,他們就開始入不敷出了。

與此同時,芬芬的爺爺奶奶多年來,也因為自己的失責導致孫女被拐,一直生活在內疚中,不到十年的時間,兩位老人都先後病倒了。

老王夫妻為了給孩子的爺爺奶奶治病,賣了房子,但是最終也沒能挽回他們的生命,他們是帶著遺憾含恨離世的。

後來的十年時間裏,他們也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女兒,可惜的是,女兒一直沒有找到,家裏卻因此負債累累。

老王也因為找女兒的途中,騎著三輪車翻了車,導致左腿骨折,但是他為了省錢,忍著痛沒去醫院檢查,等到他們意識到問題大了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老王左腿已經瘸了。

“二十年後老王終於找到了女兒”是半個月前的熱搜詞條。

老王的女兒芬芬被找到了,芬芬現如今已經24歲了,大學畢業後也有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可以看出養父母有用心地栽培她,但是,芬芬在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後,毅然決然離開了家庭條件非常不錯的養父母,回到了親生父母的家中。

視頻中,芬芬捧著鮮花回來後,與家人抱頭痛哭,畫面十分感人。

熱搜的評論裏,網友們也非常感動,感動於老王夫婦二十年如一日的堅持,也感動於芬芬在明知親生父母為了尋找自己,導致家裏負債累累,與之相反,養父母能給她提供更好的條件下,但是她卻毫不猶豫地選擇回來了,與父母一起共同進退。

這是一段雙向奔赴的親情!

【感動得眼淚盈眶,幸好,老王夫妻在堅持了二十年以後,終於找到女兒了。】

【看一次哭一次,慶幸這件事是個圓滿的結局。】

【爺爺奶奶終於可以瞑目了。】

【我最感動的是芬芬願意回來,沒有讓老王夫妻寒心,也讓買了她的養父母自食惡果,想要孩子自己可以想辦法領養,但是買別人的孩子那就太過分了!】

【同意樓上的,買賣人口應該同罪,希望老王能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開心的原因有兩點,第一點,老王終於全家團聚了,第二點,芬芬的養父母雞飛蛋打了,哈哈哈哈!】

【就是,這個結果是我喜歡看到的,希望老王家以後的生活幸福美滿!】

看完視頻,陸彎彎的眼眶也紅了,她明白了父母想要幫助老王家的心情,這一家人能團圓真的不容易,不過感動歸感動,粉絲這件事,她還是支持她家小戴的做法。

現如今,大家都為了老王二十年不放棄尋找女兒的事所感動,也願意幫幫他們,但是,如果他們在選品質量上不把控好,大家幫了一次後是不會有第二次的,所以,老王必須要在源頭上處理好這件事,這樣才會有第二次、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