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第3/4頁)

暨和北再次拒絕:“我多年未去過港城,知道的那些信息早已過時了。”

“七八年前港城如何你問我,我當然可以說得明明白白。但今時不同往日,港城回歸了,上面的人不是英國人而是土生土長的中國人,這幾年變化應該是非常大的,你讓我這時候赴港不若找港城本地幾大家族合作。他們紮根在港城幾十年,關系網深厚,人脈也牢靠,比我有用多了。”

覃陽波承認他說得有道理。

但那些大家族是不見兔子不撒鷹的主,輕易不會跟內地政府合作。

而眼前這個,那麽年輕就能從黑社會裏全身而退,很大程度上說明了此人智計不弱。

他若願意幫忙,一定能事半功倍。

但對方不願,他也逼不得。

因為《基本法》確保了港城的法律制度延續和穩定,就算暨和北從前在港城殺人放火,只要港城方沒提起控訴,他就是清清白白的。

就算想翻舊賬,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因為前幾十年黑社會猖狂,港城警察廳跟黑社會多有勾結,這種拔出蘿蔔帶出泥的事,雙方都不想做。

所以從各方面看,暨和北確實是“普通公民”。

他願意提供消息,皆大歡喜。

他不願意配合,自己也沒辦法。

內地不是港城,是不允許執法人員搞威脅那套逼迫誰做內線的。

“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如果你有新的消息……”

暨和北點頭,立刻接話:“警民合作嘛,我懂。”

沖鋒陷陣他做不到。

但若是有消息,或是被他知道什麽,暨和北也願意提供幫助。

他如今也不怕暴露太多。

左右該查的都查過了,他不擔心自己被人盯。

這些年他本分得很,老老實實做生意,老老實實交稅,一點把柄都沒留。

如今已然是榕城和元市的納稅大戶。

可以說,只要他不犯錯,誰也動他不得。

所以拒絕起來非常果斷,並不怕得罪人。

再說回電視台。

明面上他是正兒八經生意人。

但京市城墻掉塊板磚都能砸到小科長,小主任……

通過這個案子升遷的自然清楚他在其中起了多大作用。

官場能爬上去的心眼子都多得跟蜂窩煤差不多,背後關系更是盤根錯節。

你想不到的兩個人可能是同窗,可能是戰友,也有可能是親戚。

要不老祖宗怎麽有句話叫獨木難支呢。

這其中便有在電視台說得上話的。

反正電視台上誰的劇不是上呢,觀眾選擇範圍小,只要質量不是太差,收視其實都在基本盤之上。

給暨和北公司便利,沒準什麽時候對方就把這份便利從別處還回來。

一個個的,其實算盤打得很精的。

這些暨和北從來沒跟叢琦說,叢琦現在還不知道自己是老板娘,不,已經是老板了。

因為星空娛樂的股份早就在結婚時隨著房產證送到叢琦手裏了。

只是公證材料裏不僅有星空的,還有星海地產的一部分。

叢琦當時隨手翻了翻,剛好翻到星海地產的40%。

即便對股份沒太大概念,更不清楚暨和北手裏總共有多少,但還是被嚇了一跳。

結個婚嘛,差點把男朋友家底掏空,說出去都沒人信。

但摸著良心講,對方那麽重視兩人的感情,說不開心不激動是假的。

她當時就一個念頭:哇哦,他好愛我,他是不是準備拿錢把我埋了,用金錢腐蝕我的靈魂?天呐,他超愛我,我也要更愛他。

但話又說回來,平白無故收這麽多,但凡不是拜金主義都會感到不安。

要知道,兩人商量婚事時沒有正經談聘禮和彩禮。

所以當暨和北幾乎拿出他擁有的一半,叢家準備的就顯得太簡單了。

叢智淵兩口子只是按照尋常嫁女那樣。

給女婿準備兩身衣服鞋子,一塊手表,外加一塊玉觀音吊墜。

玉觀音和叢琦的玉佛是一對,都是到寺裏供了一陣子,用來保平安的。

然後給了兩人壓底的三萬塊錢。

這些錢是他們夫妻倆買房後又攢的,全讓叢琦帶走了。

雖說已經把家裏能給的都給閨女了,但認真算起來,兩人經濟上天差地別,其實完全不對等。

叢琦看到時驚喜開心,自然也心亂如麻。

但還是不可能還的。

就算自己跟暨和北說不要,最後在他的各種甜言蜜語裏東西一定還不回去,就像那台筆記本,就像家裏莫名多出的照相機……

何必多次一舉呢。

何況,這是他給自己的保障,她為什麽要還?

就像暨和北自己說的那樣如果兩個人一輩子恩恩愛愛,錢,房子放在誰手裏都是一樣的。

轉而言之,如果他敢對不起自己,那自己怎樣都不虧。

他活該給自己打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