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第3/3頁)

再加上林辰歆也特地花了點心思替她宣傳,陸陸續續地,竟真的開始有人拿了布料找鳳妮幫忙做衣服了。

她們不像徐思妍那樣諸多要求,要的也都是一般時下流行的款式,鳳妮做得挺輕松的。

莫向軍也十分支持愛人的這份新事業,每天盡量努力把家裏的一切家務都全包了,只為了讓她下班回來之後能安安心心地給別人做衣服。

徐思妍看在眼裏,她又眼紅了起來。

她這個人的性子就是這樣,遇上壞事一心推卸責任,可是別人遇上什麽好事的時候,她又特別會往自己身上攬功勞。

她認為鳳妮之所以能掙這個錢,還不是全靠了她。

要不是她找鳳妮做衣服,別人看了好看,所以才有樣學樣,跟著去找她做衣服的,不然別人誰知道你鳳妮是哪根蔥啊!

於是她對鳳妮這種過河拆橋,撇開她自個兒掙錢的行為十分不齒。

這種情緒在她看到有人居然學她的樣子,找鳳妮做了一件跟她上次做的衣服類似的款式的時候,到達了頂峰!

這是赤裸裸的抄襲啊!

明明是她設計的衣服,憑什麽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就給別人做,給她版權費了嗎?

她這時候似乎已經完全忘記了,這衣服實際上根本算不上是她的設計,只不過是將後世流行的款式照搬過來的而已。

總不能因為這個時候的人以前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設計,就把這當成是她自己的原創了。

但徐思妍不這麽想。

她的思維是很有一套她自己的邏輯的,她認為她是這個款式的原創設計者,別人想要做這個款式的衣服,就得給她版權費,所以鳳妮掙的加工費,理所應當要分給她一大部分。

不僅如此,鳳妮所接的其他單,也是她的功勞,應該分給她提成。

於是她雄赳赳氣昂昂地去找了鳳妮。

正巧那個做了跟她一樣款式衣服的人也在鳳妮這兒,身上還穿著那套抄襲她的衣服!

更過分的是,這人的衣服腋下部分居然還是改良過的,看起來雖然差不多,但很明顯穿著的舒適度要比她自己的那件好。

好啊,用了她的設計不說,還敢二改!

徐思妍怒氣沖沖地走過去,一把揪住那件衣服:“你們給我解釋一下,這衣服是怎麽回事?”

被揪住衣服的女人不樂意了,一把拍開徐思妍的手:“你幹嘛啊,弄皺我的衣服了!什麽怎麽回事,我讓鳳妮給我做的啊,怎麽了?”

這女人是財務科的,能進財務科的人,除了自身必須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之外,家裏也是有一定的關系和背景的。

換句話說,人家也不是被嚇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