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他不是神!

卡倫拿起勺子,舀出一勺煉乳加入咖啡中,隨後倒入了些牛奶撒上了撮糖粉,最後,用勺子開始攪拌。

其實,原本他是想做個圖案的,但又覺得自己做出來肯定不會好看,倒不如直接攪拌混勻告訴自己這才叫真的純粹。

托盤上除了這杯奶咖,還有一個茶杯,茶杯裏放好了茶葉;

一碟葡萄幹、一碟方糖、一碟果脯;

右手端起托盤,左手則拿起一個剛灌滿的熱水瓶,卡倫走上了三樓。

恰好此時,三樓掛鐘開始敲響。

當卡倫走到爺爺的書房門口,正準備放下熱水瓶時,原本趴在窗台下的金毛起身過來,撐起身子,用爪子壓下門把手,門向外打開。

門往外拉的同時,它爪子依舊搭在把手上,兩個支撐著身子的後腿不停地往後蹬跳著。

最後,當門大開時,金毛撒開爪子,身體失去平衡,向後栽倒,翻了一個滾。

“呵呵呵。”

卡倫被逗笑了,在掛鐘最後一聲敲響時,走入了爺爺的書房。

金毛馬上爬起來,也跟著進入書房,用後腳勾了一下書房門。

“哢嚓。”

門被帶上了。

正當金毛準備露出可愛的笑容向主人搖尾巴時,卻看見已經在書桌後坐下的卡倫雙手很自然地放在正躺在書桌上的普洱身上。

普洱就安靜地躺在那兒,任憑卡倫將自己當作暖手寶,同時還帶著些許不屑地瞥了一眼坐在地上的金毛。

金毛甩了甩腦袋,走到書桌腳下,靠著書桌躺了下來。

捂完手後,卡倫翻開了狄斯放在書桌上的這本黑色硬皮的書。

書名也是《秩序之光》,但刊印時間應該比狄斯送給自己的那本要早很多。

書裏有夾著信,而且不止一封。

卡倫翻開第一封的位置,恰好這一卷的書中內容是描述秩序之神在成神之前的故事,只不過這裏倒是出現過光明之神的描述,但沒有說是光明之神喚醒的秩序之神,而是指的是雙方曾一同聯手鎮壓過一尊邪神。

不過,這已經比自己那一刊要好很多了,自己那一刊裏,光明之神根本就不存在戲份。

打開狄斯夾在這裏的一封信,字體很嚴謹,是狄斯的風格。

這信應該是最近才寫的,不是以前的“讀書心得”,應該是專門為自己寫的。

信中內容:

“在我年輕時,曾認為秩序是一條無法逾越的分割線,它將這個世界分出了黑白,將神的世界以及人的世界完成了隔離。

神的事,交給神去做,人的事,則交給人去做。

秩序,則是神與人之間的界限。

有了它後,

神就不能再粗暴地幹涉人,人也就不用再誠惶誠恐地畏懼神。

神可以繼續高高在上,人則能夠擡起頭,去欣賞神。

秩序之神就誕生於上個紀元,那個諸神爭相現身的時代。

神與神在鬥,

崇拜神的人之間也在相互廝殺,

以神為名義的戰爭,淩駕於國家與民族,成為了無法否定的必然因素,因為神,不允許自己被褻瀆。

而秩序之神,

是唯一一個會選擇自我懲戒的神;

他將自己犯了錯的女兒投入兇獸之口,任其嚼碎,以這樣一種方式,點亮了秩序之光。

或許,

這就是秩序之神的魅力所在,在那個神高高在上的時代,他身為神,卻給神定下了規矩!

也是我信奉他,信奉秩序的原因所在。

在秩序之光的照耀下,

卑微的人類,第一次有機會,在神的面前,挺起胸膛。

神,

對於秩序之神而言,應該是一種實力的象征,而非身份的象征。

但漸漸的,

我發現我自己錯了。”

……

“根據《秩序條例》,你被指控有叛教、背離秩序侮辱信仰等罪,現在我正式宣布對你提出質詢;

狄斯,

你是否承認上述指控,是否承認你所犯下的過錯!”

狄斯就站在教堂台階上,看著前方的拉斯瑪。

在拉斯瑪的身體兩側,飄浮著兩本書,一本是《秩序條例》,另一本,則是《秩序之光》。

秩序神教不是一個國家,但宗教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必然會衍生出世俗和高端;

神殿的存在,就是真正的高端,神殿長老們掌握了秩序神教真正的隱秘,同時也擁有對秩序之神意志的傳遞和解釋權。

身為大祭祀的拉斯瑪,則是秩序神教世俗巔峰之一的存在,在教會運轉的這套體系中,擁有名義上的最高決策權。

但在神殿長老面前,他只是一個在父母外出工作時留在家裏幫忙照看弟弟妹妹的大孩子。

所以,包括秩序神教在內很多大教會的運行體制,就是真教合一;前者掌握一切,後者掌握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