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6章 留給林三酒的影像信件(3)

說來慚愧,我自認不笨,但我花了很長時間才終於掌握在人類社會裏什麽事是對的,什麽事是錯的。

根本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好像有人一拍腦門,決定了這個“好”,那個“不好”;而我就不得不在這麽隨意而定的規則拘束內,過完我的一生。

養母說,主動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事——不管是精神上,還是生理上——都不可以做。

那麽我如果從一家大型連鎖商店裏拿走了想要的東西,傷害了誰呢?

比如說沃爾瑪(我要打一個你能聽懂的比方),作為一個公司,既沒有精神,也沒有身體,更不缺錢。我拿走了東西,對誰造成了傷害?然而這也不可以做,真是莫名其妙。

你可能已經意識到了,是的,小時候的我沒有辦法以某一個原則,去衡量判斷個體的事例。我通過他人的反應,來判斷自己需不需要進行偽裝,類似於動物的自保本能;但我並不知道,我需要偽裝是因為我要做的事是錯的。

不是我願不願意的問題,是我根本沒有這種能力;所謂的善惡對錯,對於我來說就像白噪音一樣,茫茫然一片,分辨不出形狀與邊界。

或許我現在也沒有發展出這種能力,我不知道。

“你是一個很特殊的孩子,但是你和每個孩子一樣,都代表了許多的可能性與希望。”養母會這樣告訴我,“我會一點一點地告訴你好壞善惡,你判斷不了沒關系,你只要把它們都記住就好了。”

有一次,我試探著問道:“我為什麽不能傷害別人?”

換了別的父母,或許會說“將心比心,你也不願意別人傷害你”;這種話對我而言,是沒有意義的。我當然不會讓別人傷害我,但這怎麽就代表我不能傷害別人了?二者沒有任何關系。

養母想了想,說:“因為你會招來別人的仇恨。人啊,是一種社群動物。即使是你,也無法離開人類社會獨自生活……在仇恨和懲罰的環繞下,你的生活會變得很痛苦。”

我深以為然。

養母說:“你痛苦的話,我也會痛苦的。”

我不明白。

“為什麽?”我那時不到十歲,已經徹底不再在她面前偽裝了,有時我說的話,直接得連自己也吃驚:“不是施加在你身上的,你幹嘛會痛苦?你如果被車撞了,我也不會難受啊。”

養母聞言,低下頭,看了看手中的澆水壺。天光從窗外照進來,映得那一盆油畫竹芋色彩鮮亮,映得她嘴唇皮膚都泛了白。“我知道。”她最終輕輕地說,“我痛苦,是因為我愛你啊。”

我充耳不聞,因為我想到了一個漏洞,立刻問道:“那我只要不被別人抓到,不招惹別人仇恨就可以了吧?”

“你可以試試啊,”養母仍舊平靜地說,“你當它是個挑戰好了。你去做一件你想做但規則不允許的事,你看看我能不能抓到你的馬腳,如何?我可不是什麽警|察偵探,可如果連我也能抓到你,你自然就要按照我教你的規則來生活,對不對?”

那時的我,完全低估了一個成年人——尤其是我養母這樣高知高智的人——究竟能有多少資源、辦到多少事;本質而言,這是一個多麽不公平的挑戰。但是我好勝心起,就一口答應了下來。

結果我不但被察覺了、被阻止了,還被養母帶去給人家登門道了歉。

我絲毫不認為我做的事是不該做的事,我卻還要為此向那種平庸低質的人道歉,實在不異於一場公開羞辱;但我想,養母一定對此清清楚楚。

她想要讓我品嘗到一點做了壞事被抓後的懲罰。

“再來一次吧,”我那時已經察覺到,養母對我有一種難以解釋的容忍,只要我不“過線”,她總是願意盡量滿足我的要求。“這次不算,我沒準備好!”

就這樣,我和養母之間形成了一種只有我們兩人知情的“捉迷藏”遊戲。

這個奇怪的捉迷藏遊戲,我們只進行了四次;最後十歲的我總算不甘不願地承認了,要躲過這個社會的監察與約束,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事,或許不太值得去冒險。

在我一點點記住了好壞善惡之後,接下來就是練習自控力和尋找合理的發泄方式。

作為一個孩童來說,我有極高的自控力,但是就像連環殺手忍不住殺戮欲一樣,我的自控力再高,也不可能忍一輩子。

養母想了很多辦法,為我介紹了一本又一本悲劇性的名著,講述惡性事件或現象的紀錄片,帶我去紀念戰爭和屠殺的博物館等等……人類自詡擁有道德與規則,然而他們犯下的邪惡與罪行,卻是夠我慢慢欣賞一輩子也看不完的天量數字。

只不過,輪到我要做同樣的事就不行了。正常人能做,我卻不能做,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充滿諷刺的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