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縣城

之後,黎青執除了做飯以及出去遛彎鍛煉身體,就是在家看那本《三字經》。

他需要熟悉這個時代的文字,鞏固原主的學識。

姚振富的這本《三字經》是印刷的,這樣印刷的書在原主以前生活的盂縣價格昂貴,但在崇城縣這邊會便宜一些。

江南文風鼎盛,做印刷書本生意的書店非常多,書店一多,書的價格自然就下來了。

盂縣則不同,當時整個縣城就一家書店,那裏的書不僅賣得貴,質量還不好。

原主當時學《三字經》,用的書是原主大哥手抄的,當然原主後來也抄了幾遍,選了字跡最清晰的整理成冊給弟弟用。

多年沒有鞏固,《三字經》後面的內容原主已經不會背了,但黎青執看了幾遍,就把這記憶撿了回來。

至於書裏那些典故,原主對這些很感興趣,倒是全都記得,正好他能在教金小葉還有黎大毛黎二毛背書的同時,給他們講書裏的故事。

至於認字,黎青執覺得暫時不急。

黎大毛和黎二毛還小,至於金小葉……現在是農忙時節。

黎青執在家待著,金小葉卻是摘下自己院子裏的蔬菜,帶著黎老根去了縣城。

去之前,金小葉讓黎老根穿上衣服,黎老根穿是穿了,但扭來扭去覺得很不舒服:“這麽熱的天,還要穿衣服……”

“縣城沒人打赤膊!”金小葉道。

黎老根嘟噥:“那些縣城人就是喜歡瞎折騰。”說完,他還小聲抱怨,覺得那些城裏人看不起他。

黎青執有點無奈。其實不說城裏人,村裏人也都看不起黎老根,這幾天他沒少看到村裏的男人拿黎老根開玩笑。

不過抱怨歸抱怨,黎老根還是乖乖跟著金小葉去縣城。

其實他是喜歡去縣城的,哪怕他去了縣城之後什麽都不幹,回來之後也能跟村裏人吹噓一番。

說起來,在被金小葉帶著去縣城之前,黎老根除了兒時被父母帶著去縣城玩過,後來就再沒去過了。

金小葉和黎老根走了半個時辰才來到縣城,進城之後,金小葉就敲開了一戶人家。

出來開門的是個頭發挽了個髻,白皮膚圓臉盤的中年婦人,看到金小葉,這人笑起來:“小葉,你好久沒來了,是因為農忙?”

“王姐,不單是農忙……我男人回來了!”

王姓婦人有些吃驚:“他回來了?”

金小葉道:“對,回來了,他那次出門遇到劫匪把他抓走賣了,他千辛萬苦才逃回來。”

金小葉把黎青執的情況簡單說了一下,王姓婦人就道:“阿彌陀佛,他沒事就好。”說完,這王姓婦人臉上,又出現了些許憂慮。

五年前,金小葉走投無路,挺著個大肚子帶著東西來縣城叫賣。

她在金家不受寵,成親前去縣城的次數寥寥無幾,當時到了縣城,都不知道要去哪裏才好,黎老根就更不用說了,他當時都傻了,就知道躲她身後。

好在她這人一向敢做敢幹,一咬牙一跺腳,她就一家家去敲門,一個個人去問,賣自己的東西。

她賣得不貴,這一路下來,就把東西賣光了。

眼前這個王姓婦人,就是她在那時候認識的。

王姓婦人的丈夫是個行腳商,他在崇城縣這邊購入布料,乘船去別處賣,再從別處買來一些東西,帶回崇城縣出售,時常一出門就是幾個月。

此時聽了金小葉說的黎青執遇到劫匪的事情,這婦人就開始擔心起自己出門在外的丈夫來。

金小葉也看出這婦人的擔憂了,安慰了一番,留下一些帶來的蔬菜,這才離開。

那婦人拿了她的蔬菜想要給錢,但金小葉不肯收,只說自己就是來看看她,跟她報個平安的,不過是一點不值錢的蔬菜,不能要錢。

那婦人到底沒把菜錢給出去,就給了金小葉一條巴掌大的魚幹,說是給黎青執補身體的。

崇城縣離海邊不遠,就有人會專門去海邊,跟那裏打魚為生的人收鹹魚、魚幹、幹海帶之類的東西,帶來崇城縣賣。

這些東西價格不貴,十文錢就能買一斤,幹貨又實在……城裏的人沒辦法天天吃肉,但隔上幾天蒸一條鹹魚卻沒問題。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那婦人得知金小葉下次再來縣城要半個月後,就拿出一串錢,讓金小葉下次過來的時候,在村裏買只公雞給她帶過來,還拜托金小葉幫忙把雞殺好褪毛。

如今市面上賣的都是活雞,但這婦人不愛殺雞。

金小葉收了錢,一口答應。

從王姐家出來,金小葉拐過一個彎,就見到了在角落裏坐著,縮成一團抱著個籮筐的黎老根。

黎老根膽子小,不敢跟城裏人說話,金小葉讓他跟自己一起去王姐家他死活不樂意,就在外面等著。

金小葉給了王姐不少蔬菜,價值並不比王姐給的鹹魚少,但黎老根抱著的籮筐裏,依然有不少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