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第2/3頁)

成瑤忍著內心的窩火,努力平靜道:“未來還長著呢,你也不要說這麽篤定呀。等你跪下求我結婚的時候,希望你也能這麽嘴硬。”

結果錢恒一點求生欲也沒有:“你還年輕,等你像我一樣再多做幾年家事案件,看透了婚姻的本質,看多了男女最終撕逼的醜態,你就不會對婚姻有任何期待了。”他理所當然道,“婚姻就是愛情的墳墓,一旦進入婚姻,男女之間那種吸引力都被契約給束縛死了。何況只要相愛,有沒有結婚證,根本無所謂。生孩子就更是找死了,兩人世界不好嗎,有了小孩這種麻煩的生物,連事業都沒法好好發展,人生更是沒有自由可言,都不能再單純的為自己而活,一毫無意義,完全找死。”

說完,他好奇地看了成瑤一眼,略帶驚疑道:“你不是也贊同我不婚和丁克的原則嗎?怎麽了?難道你想和我結婚?真的想和我生孩子?”

成瑤忍著內心的火,倔強道:“我沒有!”

錢恒揉了揉成瑤的頭,愉悅道:“我就是欣賞你這一點,和我特別合拍。我就知道自己的眼光不會喜歡錯人。”

“……”

“何況設身處地想想,和我結婚沒有任何好處,離婚不僅真的一分錢也分不到,還得倒賠我錢的。”錢恒自我感覺良好道,“畢竟這個世界上有誰家事官司能打得贏我?”

“……”

“生了孩子更慘,我爸媽喜歡小孩,為了防止他們和我煩,一旦離婚,那小孩的撫養權肯定是要爭的,應該也沒人爭得過我。”錢恒露齒一笑,“所以不結婚不生孩子最簡單,談一場永不分手的戀愛就好了。”

錢恒還在講著,這個宇宙級直男癌根本沒有注意到成瑤細微的情緒變化和她的咬牙切齒。

這世界上,竟然有如此賣力宣揚和自己結婚生孩子會有多慘的男人?

這種人竟然都能脫單,肯定是自己瞎了!

成瑤只覺得自己臉上又熱又冷,梁依然那個嘲諷得意的笑讓她如鯁在喉,而錢恒篤定的回答又讓她心煩意亂。

她沉默著走了一段,最終還是沒忍住——

“你是不是把婚姻預設的太差了?”成瑤抿了抿唇,“還沒結婚就想著以後離婚了怎麽處理糾紛,所以說要不婚主義,可也有很多婚姻白頭到老相互陪伴的啊。”

“我們是律師,律師在做任何事之前,都要謹慎思考,分析利弊,有風險思維,應該想好一旦面臨最差的困境能如何處理把損失降到最小。婚姻是種責任,責任就意味著束縛和制約,兩個人在一起長久的生活,不過是因為愛所以願意主動去磨掉自己的棱角,壓制自己的天性,收起自己尖銳的一面,把自己拗成對方喜歡的樣子,去彼此適應、磨合。可人是獨立的個體,為了別人去限制自己,就像是親手去砍掉自己的翅膀一樣,愛的時候心裏覺得自己的犧牲偉大,可柴米油鹽早晚會耗盡這種愛意,那時候,就是不甘和怨恨了。”

錢恒的聲音很冷靜,他看了成瑤一眼:“我不希望我們變成這樣,為了婚姻失去自我。你還是你,我也還是我,沒有必要為了彼此去犧牲以適應一塵不變無味的婚姻生活。”

這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只是成瑤卻很快找到了漏洞:“難道戀愛就不用彼此磨合嗎?”

錢恒微微一笑:“至少不結婚,那我們的感情不會摻雜任何別的因素,不會因為家長裏短而吵架,不會疲於應付孩子而忙碌,也不會有婚姻裏那些兜兜轉轉,只會有純粹的愛情,還有自由。”

“婚姻雖然聽起來很麻煩,但法律保護婚姻關系,保護婚姻財產。因為沒結婚,李夢婷財產分割上就非常被動,而蔣文秀就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護。”

“我們都是家事律師,不存在會像李夢婷那樣不警醒保護自己的情況。”

“但你不是沒人打得贏嗎?我就算保護自己,也保護不過你吧。”成瑤垂下視線,“何況如果我們現在談戀愛談了好幾年,後面發現不適合,要分道揚鑣,那時候你三十多歲的男人繼續一枝花,我三十多歲別說結婚,可能合適的戀愛對象都找不到了。”

錢恒皺了皺眉:“我們怎麽會分手?”

“不是你說的,我們律師,思維要縝密到考慮到最差的情況?”成瑤這次是打算正面剛到底了,她理智地分析道,“所以我們來做一下戀愛期間可能涉及到的財產分割方案吧,這樣等過幾年我們要分手了,就按照這個分割方案來處理就好了,這就和婚前協議一個性質,省的到時候感情破裂了還要有糾紛。”

“另外,就像我說的,女生二十歲到三十歲這十年青春比男人這十年值錢,一旦分手,是不是你應該對我有所表示有些精神補償?畢竟因為不婚,女生的風險更大一些,你們男人任何時候改變主意想結婚了,就算四十歲了,只要條件好,找個二十多的接盤都沒問題,女的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