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容曉曉顯得分神。

她不需要聽陳樹名說,就能知道紅山大隊的環境。

那是父親的老家,如果當年不是太困難,肯定不會背井離鄉。

能到舉家逃荒的程度,自然代表著不僅僅是因為糧食無法收成,還有周邊的情況很糟糕。

也就說,他們之前的村子無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紅山大隊的地勢真的很糟糕。

有山坡有河流,偏偏雞肋。

高山上一片黃埃,遍地只見一片荒土,連根野草都沒有。

河流平日倒是好。

但一遇天旱就幹涸,一遇暴雨日就漲水。

真要說起來,這對於知青來說真不是一個常住的好地方。

只是家裏有家裏的考量。

容水根離開紅山村的時候才十五六歲,他在這裏生活了十五六年,與村子裏的人相熟。

哪怕二十幾年過去,紅山村已經變成紅山大隊,但這裏總是容家的根,在這裏有他相熟的遠親和同伴。

更重要的是,容水根知道老家的人大部分都十分淳樸,一個女孩子家家在這裏不會發生不好的事。

當然,也不是說這裏沒壞心思的人。

畢竟都已經二十幾年過去,誰也沒法確定紅山大隊是不是和以前一樣,但有一點比其他地方來的要強。

最少,她現在去到紅山大隊不會遇到羅莊大隊的情況,就算大隊的人排外,也不會排到她身上去。

運氣好,總有那麽一兩個父親的親戚願意照拂一下。

就是不知道她能不能被分到紅山大隊,就算沒分到,也希望離著不遠吧。

容曉曉想著,好歹也是個穿越人員,不說什麽大殺四方、勇鬥極品,但一點點的主角光環還是有吧?

運道應該不會太差。

然而……

她想錯了。

等了兩個小時的樣子,總算等來最後一批人。

最後來的這一批人相對比其他人來說,要格外的亮眼。

不僅僅是容貌亮眼,還有他們的穿著打扮。

漂亮的的確良衣褲,還是特稀罕的顏色,走到哪裏都十分吸睛。

腳踩著精致的小皮鞋,走起路來‘嗒嗒嗒’響,周邊人的眼睛就忍不住往地面上看。

“這一身下來得五六十吧。”

“不止呢,我在省裏的供銷社看過類似的小皮鞋,一雙就得三十塊,更別說他們身上穿著的的確良,這個顏色,我都沒見過有賣的。”

容曉曉也是望著那邊的一員。

別看她身上帶了不少錢,但穿得是破破爛爛。

一件洗得發白的布衣,上面最少有三處補丁,一雙快要破洞的布鞋,看著很亂,其實穿著還蠻舒服,走了這麽長時間的路,雙腳都沒覺得太疲倦。

反正從哪裏來看,她都像是小地方來的土包子。

其實家裏不是少了給她買衣服鞋子的錢,就連拎著的大包裏面都有兩件厚實的新棉衣。

這些帶著補丁的衣物是吳傳芳特意找出來,為的就是路上穿。

她身上帶著的錢不少,穿得太好在火車上太引人注目,這一路來可是看多了丟東西的乘客。

瞧了一會熱鬧,容曉曉又覺得無趣,開始翻兜裏還有什麽吃的。

這麽等下去,還不知道什麽時候能上路,就算去了大隊的知青屋也不能立馬吃上飯吧。

結果剛將手伸進去,就聽到各個大隊的人在叫名字。

“七岔道大隊的人有梁文、王智傑……”

“羅莊大隊的人來這邊,周建設、王磊……”

“聽到名字的來這邊,高遼、陳樹名、容曉曉……白曼,三四五六……劉幹事,我們紅山大隊怎麽來這麽多人?你又不是不知道紅山大隊的情況,這次怎麽能塞這麽多人。”

劉幹事也是頭疼,“你看看這次來了這麽多知青,哪個大隊不是分了好幾個?上回去紅山的知青少,這次多一點也沒問題啊。”

羅旺愁死了。

要是被大隊長知道這次接回去六個人,又會頭疼吧。

容曉曉此時也怔在原地。

她總算明白高遼兩人的名字為什麽這麽熟悉。

白曼啊。

這不是她上輩子無聊時刷過的一篇年代文嗎?

——《重回七零:糙漢他放肆寵》

當時因為無聊點開這篇文,誰知道越看越上癮。

只不過她那個腦子是看了就忘,大概劇情記不起來,正文中出現的角色更是忘得差不多了。

如果不是白曼的名字,她怕是真的想不起來。

白曼、高遼、陳樹名……

當這些名字一個個閃現後,那本書的內容慢慢浮現。

容曉曉瞬間悟了,原來她才沒有什麽主角光環。

真正有主角光環的是前面焦點所在,那位白曼同志才是真正的主角。

容曉曉皺起眉頭。

她努力回憶著文中的劇情,在文中有‘容曉曉’這個角色嗎?

好像是有,不過就是一個邊緣化的人物,並沒有太多筆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