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認錯爹的第九十一天:(第2/3頁)

然後,他就眼睜睜的看著兒子把這句話的翻譯改成了“大雪下了三天,導致湖中的人和鳥都被毒啞了,失去了聲音。”

好吧,連大人還是沒辦法和輔導功課這件事上和解,哪怕他那個早就該死的爹終於死了都不能讓他展顏,他現在只想讓他兒子把他毒啞。

不苦也就知道了,連亭在奔喪這事上,根本就沒打算善罷甘休。

不過不苦還是得先問問,為什麽連亭也需要服喪,他是真的不知道原來宦官還需要這麽叢的。

事實上,歷朝歷代對宦官的服喪規定都是不一樣的,有些朝代覺得太監就是奴才,是自己買斷賣身契的仆從,為什麽要服喪?有些朝代則覺得宦官也是官,甚至包括了宮中的女官,都有著明確的服喪規定,甚至還會非常嚴格。

大啟本來是介乎於這兩者之間的,既,高級宦官和女官是需要服喪的,但也只需要和武官一樣丁憂百日,對小內監和小宮女則不作強求。

但是到了先帝這個摳門貨時期……

那就不一樣了。

因為丁憂需不需要給大臣俸祿,在歷朝歷代甚至是不同皇帝的不同執政時期都是不一樣的。先帝的作風舉世皆知,他是不可能給錢的,不要說俸祿了,他連最基本的安撫與悼錢都不會給,他沒反過來跟大臣們要誤工費就不錯了。

大啟延續百年,朝廷本身已經有了冗官現象。先帝不想開沒必要的俸祿,又不能無故辭官,就在丁憂上開始了大做文章,制定了堪稱變態的森嚴規矩。

好比不只是父母需要奔喪,祖父母、兄弟姐妹都需要,只是服喪的長短不同而已。

也好比本來以前的規定是,在父親未死、母親去世的情況下,需要服喪一年。但在先帝這裏就是父母同喪,不管另外一位高堂是否健在,任何一方死了都需要服滿三年的丁憂。

更好比如果父母接連死亡,理論上來說,如果有重疊時間那就算服了兩次,但先帝不行,一人三年,兩人就是六年,不管是一起死還是分開死,都必須服滿實實在在的六年。

總之,這樣那樣一套神奇的規定頒布下來,朝廷的冗官現象不能說完全消失了吧,卻也是實實在在的解決了不少。

至於丁憂回來還有沒有這個官員的位置……

如果有空缺就頂缺,沒有空缺就排隊,慢慢等起復。反正在這些前官員辛苦等待的時候,先帝是不會掏一分養“無用”之人的。

宮中就更不用說,先帝就是那種典型的恨不能給你一份錢讓你幹出十個人的活、還要嫌你花錢的刻薄老板,已經窮盡人力了,還要嫌宮中張口吃飯的人太多。於是,先帝大筆一揮,直接就把宦官和女官的服喪規定一起拉到了與朝臣相同的頂格。

不要以為這是什麽放大假的好事,事實上這就是一種變相解雇,是更深一步的剝削。

用絮果他娘的話來說就是,這不就是大廠的三十五歲畢業制嘛。其本質的底層邏輯是相通的,既,年輕人永遠是最有幹勁又最便宜的廉價勞動力。先帝在榨幹了宦官、女官最好年華的全部精力後,又不想給他們終老,甚至不想在他們狀態下滑後給他們開更高的薪酬,於是就合理合法的讓這部分人出宮了。

至於他們在丁憂後還能不能回宮重新做事,那就完全看運氣了,連亭這種簡在帝心的高級宦官肯定可以,但那種地位很低的宦官基本就不可能了。

他們在宮中的位置上,早就已經換上了更加機靈、還更便宜的新人。

雖然這麽說挺可悲的,但就絮萬千觀察,在這些入過宮的人裏,宮女還好,宦官基本都很渴望重新回宮,他們早就已經被規訓成了只能適應皇宮生活的一枚螺絲釘,再無法展開在宮外的生活。現代人會覺得誰會喜歡幹伺候人的活啊?能被早早放出來還不好?古人卻會覺得能夠伺候在皇宮裏才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大事。

而對於還留在宮裏的人來說,這樣的人手減少也不是一件輕松事,因為該幹的活兒是一點也不能落下的,每個人都是身兼數職,沒日沒夜的工作,還不能出錯。

先帝比資本家還資本家。

說真的,先帝能不被暴起的宮人勒死,都是個奇跡。

先帝去後,小皇帝登基,因為有三年不改帝制的祖訓,先帝留下的一些規矩就一直沒有來得及做出什麽改動。民生方面還好,有紀關山紀老爺子在前朝大力推行,百姓都得到了喘息之機,這些年民間“聖上英明”的話也是越來越多,因為大家是實打實的一年比一年過的更好了。

但在丁憂制度這方面,說真的,如果不是連亭遇到了,他也想不起來還有這麽個事。

不苦掐指一算:“意思也就是說,如果你真的丁憂了,得在家裏待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