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投其所好

天光大亮。

所有準備工作就緒,縣試開考。

先放了第一題:“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語出《論語·八佾篇》。

跟一般意義上理解的“是可忍孰不可忍”相同,評價的是本人意志體現……這都能忍還有什麽不能容忍的?

但其實本意是:“孔子評價季氏時說,在他的家廟的庭院裏用八佾奏樂舞蹈,對這樣的事情,季家都忍心做了,還有什麽事情不忍心去做呢?”

評價的是別人所作所為。

朱熹《論語集注》上表明:“季氏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樂,孔子言,其此事尚忍為之,則何事不可忍為?”

意為,你這麽僭越禮數的事都忍心做,還有什麽你不忍心做的?

……

常規的科舉考試,一直到鄉試,都是以第一場的兩篇或者三篇四書文為主,四書文寫過關了,後續五經文、策論等不出大的差錯,就可以錄取並名列前茅。

直至鄉試前,一般科舉考試的正場都是兩篇四書文,不出意外的話,乃《論語》一題,《孟子》一題。

主要是這兩部經典的字多,再加上是儒家老祖宗孔子和孟子的傳世語錄,當然要以他倆為主,但也不是絕對。

《大學》和《中庸》也有可能會出題。

而到鄉試時,因為考試會過夜,第一場基本都是三篇四書文,也必定會在《大學》和《中庸》裏出一題。

想在這世道混得好,《論語》必須學好,初級考試中,《論語》出兩題的可能性很大,誰讓孔子才是聖人,而孟子只是亞聖呢?

隨後便是第二題。

正如朱浩所料,又是《論語》題:“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意思如字面:“孔子說,給我增加幾年壽命,讓我五十歲開始學《易》,則我就可以沒大過錯。”

……

題目已出。

事關縣試是否通過,兩篇作文,寫下來差不多要八百字,這年頭可沒有標點符號,說是多少字就是多少字,一天完成說難不難,但要說簡單也未必。

問題是……

在場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這兩篇文章的主旨。

朱浩不忙下筆。

他也在饒有趣味地審題。

按周禮規定,只有天子才能用八佾,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一佾是八個人,也就是說只有天子允許用八八六十四個人一起跳舞。

非天子用了八佾,就是僭越禮數。

在華夏古代,禮數是最基本的東西,什麽東西可以講禮而不講法,甚至法都是為維護禮教而設。

出題人不用說就是鄺洋名,一個馬上要卸任的知州。

本身在可能出皇儲,如今已然是第一皇位繼承人的安陸州當知州,馬上要卸任,出這麽個題目……你莫不是想告訴別人,你察覺到興王府有僭越的行為,卻不好意思說,所以借這道題目來表達內心真實想法?

這些讀書人,做事最講究中庸。

也力求隱晦。

鄺洋名在安陸州這幾年,算不上作奸犯科的佞臣,但也絕對不是清廉如水的錚臣,但其跟興王府來往甚少,偶爾有交集但分寸把握得很好,主要因為他是正統科舉出身,認為的法統絕對不是藩王繼承皇位,就算皇帝無子,也應該找宗室子弟養在皇宮中為義子,以此來繼承皇位。

宋朝除了宋仁宗傳位宋英宗時有立皇嗣的先例,南宋時也曾出現過多次皇帝無子養宗室世子的傳統,甚至還有宋高宗趙構民間海選兒子的先例,在儒家道統完備的南宋,這其實是儒家法統對皇權傳位思想的一種認知和肯定。

朱浩就要好好想一想了。

鄺洋名馬上要從安陸州卸任,暫不知去向,這種進士出身的大臣,走之前出道題表明自己曾在縣試中暗示興王府有僭越禮數的行為,是不是為將來可能出現的朝廷跟興王府間的爭鬥,求一個獨善其身呢?

若真是如此的話,那鄺洋名就沒打算跟興王府過多來往,也未打算在興王世子有可能繼承大寶的情況下立什麽“從龍之功”。

這是鄺洋名跟興王府劃清界限的一種體現。

清楚了鄺洋名對興王府的立場,也就明白他對於“宗室僭越禮數”的認知,朱浩寫文章時便有了方向——往批判僭越禮數的方向寫,批判得越激烈越好。

連朱熹老夫子都說了:“孔子為政,先正禮樂,則季氏之罪不容誅矣。”

就是有個問題。

考卷彌封開啟後,鄺洋名發現朱浩的身份乃是興王府伴讀,會不會從中作梗?

知道我是興王府伴讀,一氣之下把我除名了……名義上所有成績都在開封前便確定,但要把一個通過縣試的考生名字從榜單上拿下,主考官還是有這權力的。或者說,就算他壞了規矩,把一個學子從榜上除名,也沒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