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借著外敵的壓力,搞大明自己的變法(第3/3頁)

只可惜此法雖有百般好處,卻有一樣嚴重弊端,那就是需要分省設卡,所收錢財分省截留,也都承諾給本省使用。當初有強敵來襲,各省為了自身的利益,為了保護自己最切身的安全,勉強踴躍。

但如今我大明又重新恢復全盛故土,這種各省自繳自用的商稅,已然有些不合時宜。如今只是我輩有中興大功的文武尚在,所以能強行壓制住厘金的實際用途。

一旦我們這輩人將來……可不能把這種問題遺留給子孫後代,那絕對是會導致藩鎮趨勢的。”

張煌言非常清楚,唐朝形成藩鎮割據,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人事權和財權兵權全部下放給各個節度使,那能不割據麽?

所以,特殊時期財權下放是可以的,南征北戰中興的這一代人之後,再下放,後面的皇帝和內閣、戶部就未必壓制得住地方了。

事實上,說得難聽點兒,朱樹人、張煌言自己,就是當初厘金制度養肥出來的藩鎮。所以沒人比他們更懂這條路的潛在危險、以及要如何預防。

就好比沒人能比趙匡胤更懂如何杯酒釋兵權、如何防止殿前都點檢造反,誰讓他自己就是這麽造反上來的呢。

朱樹人見內閣都支持他的想法,也意識到了痛點,便繼續往下細說他的設想:

“所以,孤計劃在未來七年內,逐步試點取消厘金,取而代之的是朝廷統一征收的新工商稅,不再在流通環節征收,而是在生產環節征收。

然後就可以跟田賦一樣,由朝廷統一征收,而非各省地方截留。或者最多只是給地方提留一小部分,比如,八二開,朝廷拿八成,地方留兩成。稍微留一點,也不至於改革過於激進,徹底打擊了地方上的征稅積極性。”

朱樹人說完後,史可法和張煌言都有些無法理解,倒不是覺得這樣不好,而是覺得,這根本沒法執行,沒有可操作性。

張煌言誠懇地指出:“可是,生產環節如何全面征稅呢?難道要跟當初江南的織造稅一樣,每台織機每年繳納四錢稅銀?直接數機器的台數?

除了這個辦法之外,我實在無法想象,怎麽統計民間的工商稅生產環節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