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不把笛卡爾找來本王就槍斃俘虜(第2/3頁)

“你們叫什麽名字?在荷蘭原居何職?”朱樹人不怒自威地問,當然說的是漢語,讓通譯去翻。

朱樹人穿越已經八年多,他其實還稍微記得一點英語,但他不想像其他穿越者那樣賣弄自己會外語,那也不符合他的身份。

要體現自己知己知彼,有很多手段,沒必要掉了牌面。

通譯立刻翻譯完了,然後那為首的荷蘭俘虜乖乖回答:“在下楊森·塔斯曼,忝列海軍少將,此前在東印度公司範迪門總督麾下指揮一支巡哨艦隊……”

那俘虜提到的安東尼·範·迪門總督,歷史上應該去年就染某種急性傳染病死了,但估計是朱樹人讓鄭成功提前收復大員,惹出了什麽連鎖的蝴蝶效應,改變了各荷蘭督撫將領的行動軌跡,範迪門現在居然還活著。

當然了,人的天壽有限,範迪門年紀也不小了,就算躲過現在這一死,壽命也撐不了幾年。

此前明軍擊退荷蘭人從巴達維亞派來大員增援的艦隊時,並沒有徹底重創其主力,荷蘭人吃虧後就果斷丟車保帥溜了。所以被抓的人裏也不存在艦隊司令什麽的,最高的只是一個負責前哨的巡邏分艦隊指揮官,也就是眼前這人。

相比於範迪門總督,朱樹人聽了這人自報楊森·塔斯曼的名字時,倒是微微一驚。

他並不太清楚,眼前這個楊森·塔斯曼是不是就是某大探險家、地理發現者,畢竟荷蘭人名字相似的不少。

但“塔斯曼”三個字,還是很有代表性的,澳洲有個島叫塔斯馬尼亞,還有一片海叫塔斯曼海,後世很多裝逼小資都喜歡去那兒旅遊,說什麽“尋求最原理人類文明的寧靜”,朱樹人前世在微信朋友圈裏都看得不要不要的了。

朱樹人不動聲色地追問:“這麽說,你是個負責為主力艦隊前哨探路的?你可有什麽地理探索功績?本王素來尊重學者,對於有地理、博物、哲學、技術才幹之人,都會優待禮遇。

你若只是個紅夷殺人軍官,便該按殺戮粗人的待遇,你若是地理學家博物學家,只要把你的見聞分享給我大明,大明自然也不會虧待你。”

楊森·塔斯曼當然也希望得到更好的俘虜待遇,他眼下還不知道朱樹人會放他回去,於是連忙說:

“我為範迪門總督做事那些年,帶領探險艦隊發現過不少地方——當然,那些地方大部分都屬於荷屬東印度了,希望王爺理解。”

他說這話也是打個預防針,免得朱樹人要他幫著奪地,所以先明說他幫荷蘭發現的土地都被荷蘭殖民了,主權不容置疑。

朱樹人只是冷笑,他現在根本就沒空殖民,只是試試對方斤兩罷了。

見朱樹人默許,塔斯曼才抖擻精神賣弄:“過去十幾年,我幫範迪門總督發現了香料群島南部還有一片蠻荒廣大的半島地區,還有一個以我名字命名的大島塔斯馬尼亞,還有史丹頓雙島、湯加、斐濟……”

朱樹人聽到這兒,才微微瞳孔縮放了幾下。

香料群島以南的巨大蠻荒“半島”?那就說明,對方並沒有環繞那片他新發現的土地全部一周,所以不知道那片土地一共有多大。

這很顯然就是澳洲了。

但歷史教科書上,澳洲不是再過一百年後、英國的庫克船長發現的麽?

這裏不得不說,朱樹人前世讀外國地理發現史還是有點浮光掠影了。其實澳洲北部距離東南亞那些香料群島又不遠,才隔了一兩百裏的海峽,荷蘭人早就發現也不奇怪。

只是荷蘭人沒有環繞全島,沒測出澳大利亞有多大而已,也覺得當地沒有文明,也沒有香料和其他值錢特產,沒法做生意,就沒去深入探索。

一百多年後英國人再來,這次是奔著建立殖民點、罪犯流放地來的,是來種田的,不是純粹追求做生意,才深入探索澳洲全境。

事實上,眼前這位塔斯曼,至少已經沿著澳洲東北部海岸,航行了大約三分之一個澳洲周長了,一直到塔斯馬尼亞島,只是沒去西澳和南澳。

而朱樹人對於他提到的另外幾個地理名字,也不是很了解,就讓對方深入描述,這才知道,他說的“史丹頓雙島”,其實就是後來的紐西蘭。紐西蘭是後來英國人再來占時,重新取的名字。

“看來這人果然就是那個導致塔斯曼海被命名為塔斯曼海的塔斯曼了,也是新西蘭的發現者,是個人才啊。”

朱樹人暗忖,不由生出了幾分招攬之心。

但他還是沒忘了正事兒,當下讓人拿來一份文書,直接丟在對方面前:“本王今日召見你們,就是讓你們回去給範迪門總督帶個話:

貴國在大員島的駐軍,無視我們允許他們帶走財物、和平撤走、交還島嶼的和平條件,堅持抵抗,堅持侵占大員島,不肯為他們違背前約與韃子接觸的事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