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兩條都是死路,一條長一點,一條短一點(第2/3頁)

那天他不過是為了投石問路、找借口求見探皇帝口風,才冒險提前提出來的,壓根兒沒指望能被皇帝通過。

再次面君後,崇禎先簡單問了幾句“如果實施這項新政,能搞到多少錢”。

沈廷揚也只有如實回答:“陛下,厘金這項措施,名義上只是給與流賊或韃子接壤的州府的商旅,提供護航、盤查,才能征收的。

如果貿然要作為一般性的商稅征收,於祖宗之法無據,也會被天下士紳官僚抵制——我朝每年商稅才多少,之所以無法增加,都是因為從商者多有士紳背景。

而陛下之前加征三餉,主要是農民和貧苦之人承擔,這些人在朝中沒人為他們訴苦,所以三餉推行在官員層面阻力不大。

陛下要估算厘金之法推行後,能收上來多少錢,臣只敢以長江流域水路航運商旅,以及北方邊關為限,估個數字——

這兩個區域實施厘金後,按照往年鈔關過境貨物數量算,每過一省收取一厘(百分之一)盤查費,每年約能得……三四百萬兩。如果稅率繼續提高,或者是官軍水師提供護航,收費也等比漲價,則收入也能再漲數倍,但軍費成本也會暴漲。”

沈廷揚說的這個數字,基本上也不是他自己想的,而是沈樹人之前跟他家書閑聊時,大致算了一下。

厘金這項制度,歷史上要到晚清、曾國藩為了對付太平軍,才搞出這個財源來編練湘軍、淮軍。最後也確實是靠著這筆錢,把太平軍幹掉了。

所以純粹從“不得罪農民又確保籌措出足夠的解決農民軍所需的軍費”方面來說,厘金確實是可以給一個王朝續命的,但副作用也很明顯。

清朝實施厘金後,到反攻太平天國的後期,厘金總收入達到了一年兩千多萬兩,跟明末三餉的總和差不多。厘金盤剝的是商人而三餉盤剝的是農民,清續命成功了明朝沒續上。

不過晚清時人口已經有三億多了,是如今大明的三倍,而且還是厘金稅率多次提高後才有的數字。如今開征厘金,除以三分之一再砍對半就差不多了,所以長江流域的新商業稅,也就三四百萬兩。

崇禎聽了這個數字後,也不算太歡欣。

畢竟去年開征的練餉就有七八百萬兩了,相當於厘金的兩倍。除非厘金提高稅率,否則是替代不了三餉的。

至於明朝原本的商稅……幾大鈔關每年從幾萬兩到十幾萬兩不等,加起來總和也不到一百萬,只能算是零花錢級別,明朝壓根兒就不靠商稅活。

崇禎反復思考之後,嘆了口氣:“那就說說厘金一旦實施,可能會出現的壞處吧——讓朕猜一猜,首當其沖的,是不是又會惹來如同當年對礦監、稅監的抵制那般,鬧得江南洶洶?”

崇禎是見識過他兄長末年、南方蘇州反抗魏忠賢稅監的破事的,也看過張溥寫的《五人墓碑記》。

雖然他登基後,因為打擊魏忠賢,把那些當年反抗稅監的人洗白了。可十幾年皇帝當下來,他內心其實也多次動搖過,很多問題都看明白了,懷念起那些稅監、礦監的好處。

只是礙於皇帝的面子,被清流架在“天子不可與民爭利”的道德綁架上,下不來台。

不過,沈廷揚的回答,卻讓他稍稍有些意外:

“陛下……如果實施得好,並且對試點範圍控制得當,厘金遇到的阻力,倒是可能比天啟年間派出礦監、稅監要小得多。但是,那會導致厘金有別的危害,不得不慮。”

崇禎眉毛一挑:“哦?如何能讓厘金少受阻力?別的危害又是什麽?”

沈廷揚一咬牙,把他之前跟兒子家書時討論過的細節,挑了幾點說了:

“天啟年間,南方士紳抵抗礦監、稅監,一方面是那些宦官確實搜刮無度,沒個章法。雖然也為朝廷擴充了財源,卻至少十之六七落入了奸宦及其黨羽手中。

而且商稅征收,歷來都是由朝廷統一調度,當時南方沒有賊亂,百姓士紳都覺得他們是在拿自己的銀子補貼北方人,故而怨恨。

如今形勢,比天啟年間又危急不少,南方也有了賊亂,藺養成部近在安慶、廬州,那已是南直隸地界,便是南京六部和蘇杭富庶之地的豪紳,都能感受到家園被威脅。

如果陛下加征新的商稅,能夠專款專用,用於圍剿南方的流賊。而把省出來的三餉、給北方戰事使用,那麽南方豪紳的抵觸自然會降低,畢竟這些錢是在保衛他們自己的家園,沒那麽抵觸了。

但是,這種措施的劣勢也很明顯,自宋朝以來,朝廷都要地方軍、財分離,防止出現唐時的藩鎮割據。

我朝雖然在地方上分了三使,軍事鎮守主官與財權握在不同的封疆大吏手中,可真到了戰事危急時,怕是還會出現強人獨斷專行。其中利害,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