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第2/5頁)
這本該是令人神往的美景,可秦皓驟然望見杏花,卻是目光一凝,雙手不由自主地握緊了書卷。
謝妹妹與那個蕭尋初成婚,就是在杏花盛放的季節。
他忘不了,在那個落花繽紛的時節,他眼看著自己自幼傾慕的謝妹妹,在鼓樂聲中,被一頂花轎擡進蕭家。
杏花明明每個士子都喜愛的、金榜題名時盛開之花,可唯有他,那以後,就不太見得了杏花。
至今,已快三年。
秦皓閉目凝神,想要驅散內心的煩躁。
說實話,木已成舟,他再怎麽難過,也無法改變當年的結局。
他也不是沒有想過,人應該向前看。
只是多年情誼,如何想忘就輕易忘得了?
他每每合上眼,看到的仍是謝妹妹清冷的模樣,看到的仍是她當年那淺淺一笑。
既然無法釋然,那又何必硬是娶親,再拉一個無關之人入局,反要耽擱其他人。
但也正是因此,他無法克制自己對蕭尋初的敵意。
想要贏他。
想要贏他。
想要遠遠將他甩在身後,想要證明自己能做得比他更優秀。
想要……讓謝妹妹知道,自己遠比她現在的夫君更為出色。
事實上,只要識時務一些,選擇投靠正確的人,有恰當的刻苦努力,兼之適當的曲意逢迎,他確實能夠做到。
除了齊相的兒子齊宣正,他是同一批中進士的人裏,第一個穿上朱紅色官服的。
哪怕是蕭尋初這個當年的狀元,也沒有他快。
誠然,先前聽說當今聖上忽然關注起“蕭尋初”這個人,還將“他”提拔為大理寺丞時,秦皓的確有些許意外之感。
他是從六品,蕭尋初的新職務也是。
不過,縱然是平級,侍禦史的實權和職權範圍都是要大過大理寺丞的,更別提秦皓先前在齊慕先的引薦下,被破例賜予穿五品官服。
只要有這一身朱赤之衣,他就絕對算勝過蕭尋初。
一切都如秦皓所希望的一般,他本應開心才是。
可是……
正當秦皓閉眼思索時,忽然馬車猛地一顛,竟停下了。
秦皓緩緩睜眼,往外看去,問:“出什麽事了?”
“大人。”
駕車的小廝回他。
“今年改元,新皇宣布大賀三月,最近每晚都有夜市廟會,今晚尤其,不知怎麽的,街上人流比想象中多,把前頭給堵住了。大人,我們改道嗎?”
秦皓聞言正要同意改道,但他視線在人潮中掠過時,竟是整個人不由自主地凝住了——
那兩個人——難不成是——
*
兩刻鐘前,謝知秋與蕭尋初與知滿告別,離開謝家布行。
謝知秋從知滿口中得知,秦皓在梁城,三年不到就當上了侍禦史,還被破格賜下五品服,微微吃驚。
不過,最讓謝知秋吃驚的,還是秦皓竟真拜了齊慕先為師。
其實謝知秋一去月縣兩年有余,心頭想的多是自己的事,並無意與秦皓比較。
但當年,她與蕭尋初假成親那一夜,秦皓的神態和話語,總在她頭腦中揮之不去——
“蕭尋初!我發誓!我此生只輸這一次!今後,我絕不會輸!絕不會再輸給你!”
從小到大,秦皓向來是貴公子做派,端的是溫文爾雅、矜持謙和。
那是唯一一次,謝知秋見到秦皓如此失態的樣子。
或許他只是酒後失言,但謝知秋想來,仍有錯愕。
尤其是,秦皓居然靠向了齊慕先。
許是心頭綴著些許不安,從那以後,謝知秋眉間就淺淺蹙著幾條皺。
而與知滿道別前,蕭尋初與知滿討論了一下她的紡車。
知滿嘴上不饒人,對蕭尋初這個便宜姐夫略微有點敵意,但蕭尋初畢是她的墨家術師父,對方真看她獨自一個人完成的作品,她還是難免緊張。
知滿腳尖在地上點點,忐忑地問:“師父,你覺得怎麽樣?只是將三錠改為六錠……果然算不得什麽了不得的改進吧?稍微平庸了點。”
蕭尋初卻滿眼寫著驚艷,道:“不,我覺得很好。我們學習墨家術,又不是為了標新立異、嘩眾取寵,而是為了實用、為了作出真正有用之物,改善如今的生活。
“我師父生前曾經說過,刻意尋求某種震撼世人之物,往往無法如願,但立足實際,以人之需求為先,反而能有驚世之作。
“你的紡車將紡織效率提高一倍,甚至光是憑這個就戰勝了梁城的其他所有布行,還不夠了不起嗎?
“如果我師父在世,見到你這般傑作,也會誇贊你的。”
知滿畢竟是個小姑娘,總是想聽誇獎話的。
聽蕭尋初這麽說,她不禁有點得意,簡直要翹鼻子,但她還是竭力不表現出來,努力謙虛地道:“還、還好啦,也沒有那麽厲害。”